第三季度福建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22件 解决率92.79%
福州新闻网10月23日讯(记者 王礼林)福建省消委会今天向社会公布了我省第三季度消费投诉情况。据悉,第三季度我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22件,解决6052件,解决率92.79%,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75.77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42件,得到加倍赔偿额5.67万元,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罚没款32.6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25238人次。
据了解,在投诉基本情况方面,合同问题成为首要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质量问题仍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三者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2017年第三季度因合同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高居首位,售后服务问题及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分别排在第二、第三位。其中,合同问题1252件,占投诉总量的19.20%;售后服务问题1231件,占投诉总量的18.87%;质量问题1037件,占投诉总量的15.90%。
在商品类投诉方面,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4013件,占投诉总量61.53%。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及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仍居前五。
在服务类投诉方面,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服务类投诉2509件,占投诉总量38.47%。电信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与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的投诉量居前三位。
在投诉热点方面,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房屋及建材商品类投诉量显著上升,2017年第三季度占总投诉量的10.29%。主要问题集中在:第一,装修合同双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约行为;第二,房屋装修合同中承诺的装修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房屋工程反复返工、反复维修以及重复付费;第三装修材料不合格,成分危害人身安全。消委会在此提醒:在选择装修公司时应选择有营业资质、信誉度高的装修公司和施工队;理性对待商家促销,货比三家,避免冲动消费;明确合同条款及设计方案,要仔细核查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细节,明确违约责任;要索要并保存好付款凭证和销售单据。
邮政服务类投诉日益增多。2017年第三季度,邮政服务类投诉共105件,占总投诉量的1.61%、占服务类投诉的4.18%,与2016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320.00%。邮政服务类投诉主要体现在快递服务行业,随着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快递服务业也随之飞速发展,由此而来的快递服务投诉也成了消费维权的一大热点。申诉的问题主要有:送件不及时、物品丢失损坏、服务质量差、索赔难以及存在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等。省消委会在此提醒:在使用快递业务时,应特别注意货比三家选好快递公司、看清条款防范陷阱、填好单据避免纠纷、保价投递降低风险、先验再签确认商品、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预付式消费不尽如人意,涉及美容美发、健身洗车、餐饮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投诉问题主要表现在:
商家以夸大、虚假、单面宣传要求或诱使消费者预付高额费用办卡,,但等真正体验时原许诺的各项服务缩水甚至取消;利用格式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选择权、消费卡丢失挂失后余额不补不退;经营者变更、迁址、歇业、停业等不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办完卡后商家“人间蒸发”。省消委会在此提醒: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商家,降低经营者卷款而逃的风险;理性消费;签订书面合同,谨防霸王条款;消费者办理预付费卡后应及时向经营者索取发票等凭据以便后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