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法院“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纠纷案

30.12.2021  02:20

近日,莆田秀屿法院在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11月,原告保险公司向秀屿法院提起诉求,2019年6月25日,被告人唐某驾驶闽D牌小汽车撞到了第三人林某停在路边的闽B牌小汽车,冲撞的惯性导致其他5辆车接连发生碰撞,引发连环撞车交通事故。本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林某向保险公司提起机动车损失保险索赔。保险公司基于林某提供的索赔申请及相关证据,定损确认该车车辆损失为37728元并向其支付了理赔款,并支付了车辆鉴定费用2350元,同时取得代位求偿的权利。唐某是闽D小汽车的所有权人,应对第三人林某的损失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并对案件进行梳理,针对本案使用法律及赔偿额度等焦点问题,主动与被告进行释法说理。近日,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唐某分6期偿还保险公司40078元。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推动本案其他事故车辆均在案外调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快速地实现案结事了,取得较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