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爆发“夺子大战” 父亲抢走儿子藏在老家

20.03.2016  12:09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陈捷 通讯员同法/文 陶小莫/漫画)离婚夫妻爆发“夺子大战”,父亲强行把孩子抢走,让孩子成了“留守儿童”;父母闹离婚,母亲为争抚养权,竟把孩子藏在老家;孩子明明有机会在厦门上学,妈妈却让他回老家上小学……

  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几起离婚夫妻之间的“抚养权争夺战”。这些离婚夫妻为争抚养权,不惜使出“抢孩子”和“藏孩子”的手段,甚至把孩子送回老家,让孩子成了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

  法官介绍,思明法院近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发现部分当事人以小孩作为筹码,要挟对方。对此,法官提醒,蓄意控制孩子的行为,并不会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特别影响,却很有可能适得其反。

   案例1

   父母离婚,孩子被藏老家

  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刘先生和妻子阿芳的关系越来越僵。2014年10月9日凌晨1时许,刘先生回家时,家门紧闭怎么也打不开。无奈之下,刘先生找来开锁匠才得以进门,不过迎面而来的却是一场夫妻争吵,最后,闹到了报警才得以收场的地步。这次争吵之后,妻子阿芳一纸诉状送到法院,要求离婚,夫妻俩就儿子的抚养权展开争夺。

  原来,刘先生和阿芳于2008年生下儿子小贝(化名)。2014年7月,阿芳带着小贝回其南平老家探亲。不过,刘先生没想到,儿子这一去竟然在南平“定居”下来,上了当地的小学。“我要小孩的抚养权。”刘先生坚持说,小贝随阿芳回到南平后,到开学季,他曾打电话让阿芳将孩子带回厦门报名。“明明孩子可以在厦门上学,她却为了自己,强行把孩子留在南平。”

  “她和我父母吵翻后就不肯让我父母带小孩。”刘先生说,小孩因此经常往返厦门、南平,但孩子的户口在厦门,也主要生活在厦门。

   判决:送回老家不妥,孩子应留厦门

  最终,思明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针对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认为,孩子出生后长期由母亲一方照顾,所以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更合适。但是,孩子的户口在厦门,也主要生活在厦门,留在厦门接受教育较为便利。

  法院判决认为,阿芳擅自将孩子送回老家的举动,既不利于双方关系的和谐,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学习,应予纠正。并且,孩子回厦门学习生活,也方便刘先生探视,减少将来因探视而引发的各类矛盾。

   案例2

   夺子大战,父亲抢走儿子

  另一起离婚案件的情形也类似,不过孩子更加年幼,尚在哺乳期,父亲就强行从妻子手中抢走两个月大的儿子,还把孩子送回老家,使孩子变成了“留守儿童”。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法院获悉,法院最终判决要求这名过激的父亲将儿子还给前妻。

  张女士今年35岁,她和丈夫孙先生结婚两年多后生下儿子小宝(化名)。但是,生下儿子后,张女士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展开了“夺子大战”,双方因儿子的抚养问题多次争吵。

  一次争执中,孙先生从张女士怀里抢走两个月大的儿子小宝。此次争执之后,孙先生夺走了儿子,随后,孙先生的父母将小宝带回江西老家抚养。“我作为孩子的母亲,无法为孩子哺乳,甚至不知道孩子的生死。”张女士起诉说,儿子被抢走至今她都没有见过一面。她对丈夫如此残忍地将不足两个月大的孩子强行抱离母亲身边,导致母亲无法为孩子哺乳的做法极其愤慨,也对自己孩子的安危极其担忧。因此,张女士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并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