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抢孩子能得抚养权?蓄意控制孩子或适得其反

20.03.2016  09:42


  台海网3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法/文 陶小莫/漫画)离婚夫妻爆发“夺子大战”,父亲强行把孩子抢走,让孩子成了“留守儿童”;父母闹离婚,母亲为争抚养权,竟把孩子藏在老家;孩子明明有机会在厦门上学,妈妈却让他回老家上小学……

  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几起离婚夫妻之间的“抚养权争夺战”。这些离婚夫妻为争抚养权,不惜使出“抢孩子”和“藏孩子”的手段,甚至把孩子送回老家,让孩子成了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

  法官介绍,思明法院近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发现部分当事人以小孩作为筹码,要挟对方。对此,法官提醒,蓄意控制孩子的行为,并不会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特别影响,却很有可能适得其反。

   案例1

   父母离婚,孩子被藏老家

  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刘先生和妻子阿芳的关系越来越僵。2014年10月9日凌晨1时许,刘先生回家时,家门紧闭怎么也打不开。无奈之下,刘先生找来开锁匠才得以进门,不过迎面而来的却是一场夫妻争吵,最后,闹到了报警才得以收场的地步。这次争吵之后,妻子阿芳一纸诉状送到法院,要求离婚,夫妻俩就儿子的抚养权展开争夺。

  原来,刘先生和阿芳于2008年生下儿子小贝(化名)。2014年7月,阿芳带着小贝回其南平老家探亲。不过,刘先生没想到,儿子这一去竟然在南平“定居”下来,上了当地的小学。“我要小孩的抚养权。”刘先生坚持说,小贝随阿芳回到南平后,到开学季,他曾打电话让阿芳将孩子带回厦门报名。“明明孩子可以在厦门上学,她却为了自己,强行把孩子留在南平。”

  “她和我父母吵翻后就不肯让我父母带小孩。”刘先生说,小孩因此经常往返厦门、南平,但孩子的户口在厦门,也主要生活在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