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抓获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名
福建新闻网福州11月25日电 (郑明 李兆铨)福建省公安厅25日称,截至11月24日,福建公安机关已先后从菲律宾、加拿大、泰国、刚果金、阿联酋、安哥拉、台湾、澳门等16个国家(地区)劝返、遣返、抓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名。
根据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福建公安机关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自行动开展,福建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经侦、出入境、边防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绩效评估办法,外逃人犯较多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公安机关也及时成立了工作专班,向境外逃犯发起围剿猛攻。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以后,福建各级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走访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大力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动员逃犯家属协同对境外逃犯开展规劝退赃、投案自首工作,最大限度地给予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四部门《通告》发布后,仅1个多月福建就有13名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日前,福建省公安机关专门派出工作组赴菲律宾开展工作,经不懈努力,11月11日至15日,先后有8名经济犯罪嫌疑人随同工作组回国投案自首。
经泉州市公安机关一个多月反复的思想动员和政策攻心,11月18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香港籍在逃犯罪嫌疑人柯某某主动入境,向晋江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截至目前,福建已有21名经济犯罪嫌疑人放弃被终身追缉的境外逃亡生活,回国投案自首。
福建省公安厅介绍,福建省公安机关通过逐一梳理逃往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资料信息,逐一制定境外追捕工作方案,真正实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
据介绍,潜逃境外逾16年的台湾籍在逃犯罪嫌疑人郭某,心存侥幸、改名换姓、漂白身份后潜回境内隐藏。漳州市公安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分析,从中发现其隐匿的线索,在广东珠海一民居内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此外,强化跨国协作是福建警方缉捕境外逃犯的有力举措。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协调下,福建省公安机关通过国际警务合作、移民遣返、引渡、劝返等渠道,充分运用各种措施,实现境外追逃工作新突破。
目前,福建通过与菲律宾、柬埔寨、刚果等国家执法部门的积极配合,已缉捕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4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林某某于2012年2月15日潜逃菲律宾。今年9月中旬,菲律宾执法部门以林某某非法滞留为由将其扣留并通报公安部。9月20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厦门警方押解回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