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抓获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名

25.11.2014  16:50

    新华网福州11月25日电(记者 刘丰 通讯员 郑明 李兆铨)福建省公安厅消息,截至11月24日,福建公安机关已先后从菲律宾、加拿大、泰国、刚果金、阿联酋、安哥拉、台湾、澳门等16个国家(地区)劝返、遣返、抓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名。

    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后,福建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经侦、出入境、边防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绩效评估办法,向福建省政府争取了专项工作经费,外逃人犯较多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公安机关也及时成立了工作专班,向境外逃犯发起围剿猛攻。

    福建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法律震慑、政策攻心,采取各种办法规劝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特别是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以后,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有利契机,有针对性地走访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大力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深入宣传我国的法律政策和国内外形势,真诚动员逃犯家属协同对境外逃犯开展规劝退赃、投案自首工作,最大限度地给予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通告》发布后,仅1个多月就有13名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

    日前,福建省公安机关专门派出工作组赴菲律宾开展工作,经不懈努力,11月11日至15日,先后有8名经济犯罪嫌疑人随同工作组回国投案自首。经泉州市公安机关一个多月反复的思想动员和政策攻心,11月18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香港籍在逃犯罪嫌疑人柯某某主动入境,向晋江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截至目前,已有21名经济犯罪嫌疑人放弃被终身追缉的境外逃亡生活,回国投案自首。

    据介绍,福建省公安机关坚持把“信息追逃”作为提升缉捕效能的有效途径,通过逐一梳理逃往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资料信息,逐一制定境外追捕工作方案,真正实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潜逃境外逾16年的台湾籍在逃犯罪嫌疑人郭某,心存侥幸、改名换姓、漂白身份后潜回境内隐藏。漳州市公安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分析,从中发现其隐匿的线索,在广东珠海一民居内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同时,强化跨国协作是福建警方缉捕境外逃犯的有力举措。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协调下,福建省公安机关通过国际警务合作、移民遣返、引渡、劝返等渠道,充分运用各种措施,实现境外追逃工作新突破。目前,通过与菲律宾、柬埔寨、刚果等国家执法部门的积极配合,已缉捕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4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林某某于2012年2月15日潜逃菲律宾。专项行动开展后,厦门市公安机关在精准分析菲律宾逃犯行踪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厅和公安部,公安部积极联系菲律宾执法部门,派员深入协调部署开展境外缉捕工作。今年9月中旬,菲律宾执法部门以林某某非法滞留为由将其扣留并通报公安部。9月20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厦门警方押解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