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

29.10.2014  19:08
         10月29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省安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文盛出席会议,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林仙元主持会议。发布会上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介绍新《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主要内容及本省初步贯彻意见,并就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今年以来,福建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连续八年较大幅度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趋向好转,国务院安办督查组三次来闽督查都给予充分肯定。1-9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1%、16.3%,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据介绍,即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其主要内容体现了“六大亮点”: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的摆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强化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二是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制;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授权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减少审批项目转变监管方式,对矿山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转变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增加拒绝、阻碍依法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等;三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等。四是强化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突破主要依靠事后处理的传统模式,将事故预防工作提升到更加积极、更加超前的层面。五是强化第三方参与监督作用。完善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和行业协会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进行分类管理,逐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主要增加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行“双罚制”。

据介绍,《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近期将正式印发执行。《规定》共有5章24条和1个附件,是一个比较科学管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七大亮点”: 一是健全完善了我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对我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出定位,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党委总揽全局和政府承担社会管理事项的定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职责。三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体现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对2009年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作了重要完善和补充。四是在附件中具体明确了5个党委部门、40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9个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职责,与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共同形成了我省安全生产完整的责任体系。并通过进一步梳理、调整和明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避免产生职责交叉和空档,解决缺位和越位问题。五是明确规定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七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即各级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度;各级政府每季度召开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制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组织指导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机制;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沟通会商机制等。六是注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明确规定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范围,考核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指标,并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创建、综治“平安建设”的考核权重。七是强化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规定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直至党委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为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学习宣贯工作的落实,我省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强化衔接配套,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结合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