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

14.06.2017  00:52
  

      6月13日,福建省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培训会,部署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省安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郑李亭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巡查组,分两批开展巡查。第一批将于6月下旬对漳州、南平、龙岩开展巡查;第二批将于9月中旬对三明、莆田、宁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巡查。去年,福建省已首批完成了对福州、厦门、泉州三个地区的巡查。

        巡查组将结合巡查内容和被巡查地实际,采取听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调阅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巡查重点内容包括: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三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五是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六是推进依法治安情况。七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八是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

郑李亭指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是省政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要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对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郑李亭强调,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是推动国家、省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力抓手;是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开拓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的有效途径。各巡查组要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巡查制度规定和巡查方案要求,围绕以下重点做好巡查:一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非治违”,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要全力做好国务院考核和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不重视、不配合的地方、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三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源头和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头顶库”治理和“一图一卡一册”,确保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四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巡查各地推动《意见》落实情况,推动地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工作职责、投入保障、执法装备等问题。五要针对福建省汛期等特殊时段及重要会议和党的十九大召开等重大活动特点,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治隐患和排查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郑李亭要求,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确保巡查工作取得成效;要提前温习功课,增强巡查针对性;要注重成果应用,提升巡查效能;要勇于担当,严守纪律。(中国安全生产报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