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行政改革评估报告》发布
为司法行政改革提供“福建经验”
《福建省司法行政改革评估报告》发布,系全国第一个通过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司法行政改革评估报告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4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福建省司法行政改革评估报告》经福州大学法学院历时8个月评估于日前出台,10项改革任务中有4项改革为全国司法行政改革提供了“福建经验”。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通过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司法行政改革评估报告。
今年1月,省司法厅委托福州大学作为独立第三方,全面客观评估我省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福州大学法学院成立“福建省司法行政改革评估”课题组,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废止劳教、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10项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共设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10个,通过搜集资料、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历时8个月,形成《福建省司法行政改革评估报告》。《报告》综合评价我省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有序推进,45个一级指标基本完成,出台实施164个司法行政改革文件,其中已落实136项,其余28项正在持续落实中。
4项改革任务成效比较显著。多项具体工作具有福建特色,为全国司法行政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如,社区矫正在全国率先完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利用手机定位等;创新性提出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利用电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展调解,创新开展“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积极推进多元调解机制建设;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4个“全国率先”,率先制定出台《福建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率先出台《关于省级人民监督员评议费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率先研发使用“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率先开展案件监督模式改革。福建试点经验在2016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召开的全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进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6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深化监狱制度改革、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6项任务,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改革成效良好。(记者 游晓龙 通讯员 甘代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