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推进会

07.12.2017  14:53
  12月6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推进会。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站位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全省各级法院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分调裁”机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的重要途径,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改革全过程,将改革不断推向纵深。

  马新岚强调,全省法院要落实“三个转变”要求,加快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要构建科学高效的分流机制,进一步完善分流模式、进一步处理好按类分案与随机分案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分流引导;要构建简案快调速裁机制,完善调解程序制度、优化简案速裁程序、规范简案调解速裁工作;要构建“分调裁”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权重系数、实行分类考核、注重考核运用,努力实现“由随机分案向按类分案、由均衡办案向专业办案、由统一考核向分类考核转变”的改革目标任务。

  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支撑,提升“分调裁”机制改革实效。要配强专门化团队,配齐配强速裁团队,强化法院专职调解队伍建设,聘请特邀调解员,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调解速裁人员素质;要完善社会化机制,大力推进辅助性事务集约化办理,积极推行诉前地址确认制度,探索使用电子送达方式,推动破解送达难问题;要强化信息化支撑,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不断增强信息化“分调裁”机制的系统集成,积极打造“互联网+分流”工作模式,积极推动调裁智能化,更好满足人民多元司法需求。

  马新岚强调,全省法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分调裁”机制改革落地生根。要抓“一把手”工程,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典型示范,加强总结推广,深入开展案件繁简分流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工作落实,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督察工作格局,确保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统筹抓好年终岁首各项工作,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向深入,全力以赴抓好年终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福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采取三级视频的方式进行。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干警以及省直17家诉调对接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在福建高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市、县(区)诉调对接部门、行业负责同志、特邀调解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瑞春主持,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通报了全省法院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进展情况。福州、厦门、三明中院和晋江、芗城、新罗法院作交流发言。

  据了解,福建高院自2017年8月率先在全国高院中启动“分调裁”机制改革以来,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11月全省法院通过“分调裁”结案39520件,占同期结案总数52.86%。全省法院设置程序分流员217人,实现类案集约化办理。福建高院与26家部门和行业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全省法院聘请特邀调解组织775个、特邀调解员2791名,设立专职调解员311人,委托调解和委派调解案件6867件,通过专职调解员调解案件10053件。全省法院建立速裁团队971个,速裁案件41727件、占同期结案数的17.88%。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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