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07.12.2017  14:53
  12月6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阿里巴巴集团在福州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展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相关领域的技术与应用研究,全面推进福建“智慧法院”建设。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瑞春,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峻,阿里巴巴合伙人、集团副总裁俞思瑛等出席活动。签约仪式后,福建高院与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智慧法院建设和开展战略合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福建高院副院长周瑞春表示,福建高院将以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新开端,发展深化与阿里巴巴集团的传统合作,充分发挥先进信息技术优势,把科技生产力与司法公信力结合起来,改进司法工作形态,开创司法运行现代化新业态,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成中国智慧法院提供福建经验与福建模式。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俞思瑛表示,阿里巴巴集团将与福建高院加强战略合作,加强各项司法数据集中管理,建立质效型运维保障体系,促进信息化基础建设转型升级;推动福建高院大数据应用,建设科学高效、标准统一、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司法大数据服务平台;促进福建高院信息化创新应用,促进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助力福建高院共建智慧执行体系,降低资产处置成本、提升法院监管效率,共同打造具有开放平台、多元合作、利益共享机制的智慧法院。

  据介绍,近年来,福建高院紧跟现代科技发展步伐,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建成大数据信息资源体系,全量汇聚全省法院新世纪以来的655万余宗案件7亿多个信息节点;建成惠民共享的现代诉讼服务体系,研发全国首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TC自助服务终端,并入选“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全面公开各类审判流程信息近7亿项;建成协同贯通的跨域司法协作体系,创新跨域立案模式并向全国法院推广,全省完成跨域立案1.4万余件;建成精准集约的执行信息化体系,创新执行网络查控的福建模式,20多项信息化机制为全国首创,率先研发上线网络司法评估系统,创新批量查询、自动冻结、在线查控机制,完成网络拍卖3.98万次,成交金额212.2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36亿元;建成透明可视的司法公开信息化体系,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等五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