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弥补农村金融发展“短板”

30.06.2016  14:41

          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对缓解农村抵押物不足难题,对扩大农业融资,补齐农业发展短板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扩大农业融资规模。长期以来,我省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农业生产领域信贷投入有限。2015年我省农林牧渔业新增贷款82.95亿元,仅占全省新增贷款的2.3%,余额仅占2.9%,主要原因在于农民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财产及抵押物。而承包地、宅基地、农房是农民最大的财产,长期以来由于法律不支持、产权不明晰,金融机构认可度低,抵押融资渠道不畅。此次推进试点,可以在确保农民权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将农村资产纳入融资抵押物范围,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村资产融通功能,扩大农业信贷规模。

        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近年来福建省土地流转规模持续扩大,全省土地流转率将近30%,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较快。目前,农户小额贷款、联保贷款等已经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要。通过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不仅盘活了土地经营权,同时盘活了地上附属的生产设施设备、种养物的抵押担保价值,对引导信贷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是此次国家开展试点的一个重要目的。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将把农村土地、宅基地和农房的价值进一步放大,有利于调动农户参与确权颁证的积极性。同时“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将促进完善农村产权评估、流转等配套服务体系,形成更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的各项机制,为下阶段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当前,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合力营造推进试点工作的良好政策环境,并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懂得政策、会用政策,真正让农民成为参与者、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