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

19.02.2016  11:03

    国家统计局 福建 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1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1%。与去年12月相比,今年1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5%。

        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四升四降”态势:食品烟酒类上涨3.2%、居住类上涨0.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3%、医疗保健类上涨4.3%;衣着类下降1.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5%、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下降0.6%。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