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两清单" “清单”外收费可拒缴

23.10.2014  11:45

福建省物价局今天公布了《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在清单规定项目之外,缴费者有权拒绝缴费。


      这两份"清单"分别收录了截至今年9月30日前,由国家和我省制定出台的涉及企业直接负担的1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1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清单详细罗列了收费项目、收费部门、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以及执行期限等内容。 (同期:赖文达 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主要是清费减负,依法规范,在清理过程中,能不收的尽量不收,能就低的就尽量就低/在清单规定之外,缴费者有权拒绝缴费,涉及乱收费的,只要群众投诉举报,我们就从快、从严查处。)   从今年初开始,福建省物价局联合省财政、省减负办等部门共同开展涉企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1-9月,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减负4亿2300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减负14亿8200万元,两项合计超过19亿元。(字幕: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