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23.10.2014  11:27
  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一个月后,我省在全国率先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优惠政策“两清单”,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记者22日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涉及由国家和我省制定出台的12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今后,企业缴费只认清单内的,清单外的一律不执行。

  “通过晒出涉企收费清单,斩断乱收费‘黑手’,把权力和政策交给企业和群众来监督,必将有效激发企业活力。”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介绍,《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编制截至9月30日涉及全省企业直接负担的1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部门、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和执行期限等政策。其中,由国家制定的113项,由我省制定的13项。《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编制截至9月30日的14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取消收费项目48个、减免收费项目67个、降低收费标准27个。

  按规定,清单目录实施常态化公示和动态管理,企业和群众可访问省物价局门户网站(www.fjjg.gov.cn),或致电价格服务热线12358查询具体收费标准,省物价局将把“两清单”最新内容编印成小册子,向企业和社会免费发放。此外,全省各级各部门须按“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将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以及本单位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纳入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收费清单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未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群众有权拒缴,收费部门或单位有关人员还将面临从严从重问责。”赖文达表示。

  据悉,今年前9月我省清费减负19.05亿元。今后,各级价格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

  11月开始,我省将组建数个专项督查组,到各地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并将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有关机关严肃查处。

  据了解,企业和群众发现清单外乱收费,可拨打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或省企业减负办举报电话0591-87820590投诉举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张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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