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总量 补贴政策覆盖全市

04.11.2015  19:36

  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记者昨日获悉,截至10月23日,福州市2015年共淘汰9261辆黄标车,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2298辆。虽然总量已超额完成,可要在今年完成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任务难度极大。从本周起我市将加大对黄标车执法力度,进展滞后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被约谈。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里下达的任务,福州市2015年淘汰黄标车的总任务量为7753辆,其中包括4398辆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截至10月23日,福州市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仅2298辆,淘汰数仅过半,进度较为滞后。

  根据省环保厅通报,全省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进展严重滞后的原因主要是,虽然各设区市均划定“非绿标车”限行区域,但执行力度不够,对闯限行处罚不到位。同时,这部分营运黄标车多数处于失管状态。我省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共有23882辆,经省交通运输厅核对,其中具有营运经营资质的仅5630辆,没有营运经营资质的达18252辆,造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对这些车辆监管到位。

  “自上月12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已召开四次会议,本周起开始联席办公,加大执法力度。黄标车报废和补贴手续可到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目前,黄标车补贴政策已覆盖全市,只要符合标准即可。”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第三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对将符合规定的车辆交售给我市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车主,按照交售车型、交售时间、车辆注册时间的不同,分别给予车主8000元~30000元的提前淘汰报废财政补贴。其中,在第一阶段交售的按基准补贴标准110%执行;在第二阶段交售的按基准补贴标准执行;在第三阶段交售的按基准补贴标准90%执行。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营运车辆未在第一阶段交售的,不予补贴。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和其他报废汽车补贴政策的车主,不再享受福州市提前淘汰报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