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578辆“黄标车”10日起将禁止进城

04.11.2015  19:20

中心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道路范围示意图

   闽西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应瑛) 上个月30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交警大队发布公告,自2015年11月10日起,禁止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辆及未取得环保标志机动车辆(除摩托车外)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行驶。何为“黄标车”?中心城区目前有多少辆“黄标车”?3日下午,闽西新闻网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闽西新闻网记者了解到,“黄标车”通常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国家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新罗区共有578辆汽车属“黄标车”,其中,曹溪镇多达110部。在这些“黄标车”中,记者发现,大多以运输公司及物流公司的大型货运车辆为主。

  据悉,这些“黄标车”自本月10日起将禁止进城(禁行线路如图),若违反禁行规定,将面临罚款150元、即3分的处罚。同时,限行区域根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将有可能逐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