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无绿标机动车限行扩至全二环 违者罚150元扣3分

01.08.2014  09:54

  从9月1日起,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扩大至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31日下午,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更好建设清新福州,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我市进一步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

  限行区域:扩大至整个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

  会上表示,限行区域扩大至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限行区域由17.48平方公里扩大到41.81平方公里。据悉这是自2012年3月1日首次实行“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起的第三次扩大方案,逐渐形成了由点到线到面再到全部的稳步推进的步伐。

  限行区域具体是:北环西路——北环中路——北环东路——连江北路——连江中路——鳌峰大桥——连江南路——二环快速路——尤溪洲大桥——西环南路——西环中路——西环北路等10条道路和2座跨江大桥(二环路)围成的环形区域以内所有道路(含以上10条道路和2座跨江桥梁)

  限行对象:全天候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通

  会上明确,限行区域内全天候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通行,包括无环保标志机动车和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处罚措施:违者罚150元记3分

  会上还表示,如有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驶入限行区域,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等规定,依法给予150元罚款,记3分。

  部门释疑:福州机动车呈年10%增长成影响空气质量重要因素

  会上还通报称,机动车排放已成影响城市空气质量重要因素。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下降波动明显,特别是3月份后,全市环境空气中PM2.5、NO2和O3等污染因子浓度上升,造成我市在上半年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下降到第四位。

  “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细微颗粒物及硫化物等已成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会上指出,且福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呈年10%以上速度增长,治理机动车废气排放的形势显得越发严峻。

  工作成效:全市共发环保标志69万份绿标66.4万份

  据福州市环保局综合行政环保支队支队长陈立介绍,近些年我市在环保标志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26个环保标志核发点共发环保标志69万多份,其中绿标66.4万份、黄标2.6万多份。

  “应该说,进一步促进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陈立表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市注销车辆3.8万多部,其中黄标车注销2.6万多部,至2013年底全市已注销黄标车3.4万多部。

  下一步,福州市环保局将继续强化监管,持续联合多部门在主要道路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冒黑烟”和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

  本网提醒:环保标志要及时认领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据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副大队长陈宗奇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处闯“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行为263起。

  有关部门通过福州新闻网提醒广大市民,有机动车但还没贴环保标志的市民尽快到核发点申领、已经申领车主应将环保标志贴在机动车前窗的右上角、进入限行区域要看清路面交通标志及路牌提示。

  (名词解释:绿标即“绿色环保标志”,是福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全省及本市空气污染控制的要求,对尾气检测达到规定标准的机动车发放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具体事项市民可咨询福州市环保局。)

  (记者 王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