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的说明
(2014年5月20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柯有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现就《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福州是世界茉莉花茶发源地,福州茉莉花茶是世界名茶,也是福州的世界级名片。2013年5月,福州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被农业部授予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福州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加上传统的种植与加工制作技艺,造就了福州市所产茉莉花茶与众不同的优良品质。但是,由于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原有的茉莉花种植地被大量征收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福州市茉莉花种植面积逐年减少。同时,由于对茉莉花茶制作工艺的传承和品牌的保护不够,影响了我市茉莉花茶产业的发展和茉莉花茶文化的推广。为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福州市茉莉花茶的保护。
二、制定的过程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本规定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去年8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去年10月和今年4月,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和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审和三审。在此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广泛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还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员来榕实地调研,给予指导,并组织进行研究和论证。2014年3月28日和4月24日,福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分别对草案修改二稿、草案表决稿进行了统一审议。4月25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
三、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关于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划定
茉莉花是茉莉花茶的重要原料之一,品质关系到茉莉花茶质量。高品质茉莉花的生长需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而福州传统茉莉花种植地所产茉莉花是国内制作茉莉花茶的优质原料,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品质。近年来,虽然我市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但茉莉花的种植面积仍然呈缩减趋势。为了保证制作茉莉花茶原料花的供给,亟需将适宜茉莉花生长的地域划定为基地加以保护。通过划定茉莉花种植基地,并实行分级保护的做法,有利于保证高品质茉莉花的种植面积。为此,法规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适宜种植茉莉花的区域内划定种植基地,并发布公告。茉莉花种植基地实行分级保护,分为一级种植基地和二级种植基地。”
(二)关于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征收
茉莉花种植基地经依法划定后,市政府应当给予保护,并严格征收条件。为此,法规第七条第一款根据茉莉花种植基地级别,规定了征收的限制条件,加大了对茉莉花种植基地的保护力度。同时,为了保证茉莉花种植基地的面积,法规借鉴杭州征收龙井茶基地标准,在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征收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应当先按照基地相应等级补足种植面积再征收。
(三)关于茉莉花茶加工制作工艺的传承
目前,我市较缺乏制作茉莉花茶的技师及传承人,甚至出现技术断层,亟需加强茉莉花茶制作技艺传承人的培养,开展茉莉花茶加工、评茶、茶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创造有利于茉莉花茶生态产业技术人才队伍成长的外部环境。为此,法规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等应当加强茉莉花茶制作技艺传承人的培养,对茉莉花茶制作技艺给予保护,对传承人给予奖励和资助,支持传承人通过带徒授艺等方式传承优秀的茉莉花茶制作技艺。
(四)关于品牌推广工作
福州茉莉花茶作为专有品牌,以其特有的花香茶甜,优质品质而闻名。2009年国家质监总局对福州茉莉花茶进行了界定,批准对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了保护福州茉莉花茶品牌,法规第十八条对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作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从质量上保证产品的信誉。同时,为了提高茉莉花茶整体品质,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法规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对建立茉莉花茶进货查验制度、建立交易平台和信息平台、挖掘茉莉花茶文化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连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