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常态化、主动化、规范化
福建检察网5月30日讯(詹友珍)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新机制,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方式,实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常态化、主动化、规范化,确保本地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县司法局挂牌成立社区矫正检察联络点,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常态化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等情况;坚持监所检察科长负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建立重点监督罪犯档案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并逐人逐案定时检查,提升教育矫正效果。
同时,该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并坚持每周一次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司法所,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意见,严格依法监督,抓好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法律监督,落实权利义务告知、约谈检察官等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
此外,该院逐步实现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每年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县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解除矫正和执法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与县司法局到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尤其抓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教育;并会同县司法局走访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与生活救助及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社区矫正帮扶多项政策,维护了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院共配合有关部门为23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为7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了低保,帮助20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开展警示教育课5期,受教育社区矫正人员328人,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