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29.05.2014  11:02
      法制日报5月29日讯  记者周斌 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吴爱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对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指明了方向。孟建柱同志在这次会上的重要讲话,对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吴爱英在讲话中总结了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她指出,我国的社区矫正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进一步扩大试点省份,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取得了显著成绩。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初步确立,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社区矫正保障能力有了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有了新进步。截至目前,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4.7万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113.8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处在0.2%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改革完善了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社区矫正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吴爱英指出,在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中,探索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主要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区矫正工作正确方向,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探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必须坚持依法推进,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必须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必须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吴爱英强调,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将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活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体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要求。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吴爱英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

  要依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坚持依法适用,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及时将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对凡经判决、裁定或者决定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要及时接收执行。

  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制度,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时事政治等教育,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帮扶政策,依法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

  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努力从法律层面上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规定,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覆盖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确保规范运行。加强执法检查,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在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执法案件办理上使人民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要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建设。切实抓好社区矫正经费落实,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大力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建立社区矫正场所设施。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吴爱英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衔接配合,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社区矫正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闭幕

      法制日报5月29日讯 记者周斌 5月27日下午,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等出席会议。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真总结了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等在会上作了讲话。

  景汉朝在讲话中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景汉朝指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完善,是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需要。景汉朝要求,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好与社区矫正机构在审判中、审判后和矫正中的配合衔接工作。在审理中需征求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分析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家庭背景,评估其是否具备管教条件;邀请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与审前社会调查或旁听庭审,对被告人是否适合判处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提出评估意见;提请假释案件,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审判后要做好法律文书的移送、矫正对象的移送、相关手续的移交等衔接工作。矫正中要及时审理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减刑建议,积极参与对矫正对象的回访和帮教,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景汉朝强调,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功能,促使拟适用非监禁刑的罪犯认罪悔罪,并自愿接受社会的矫正监管,最大程度地促进社区矫正功能的发挥。

  李如林在讲话中指出,对社区矫正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各级检察机关要找准职能定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既要监督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调查评估活动,也要监督适用社区矫正后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变更执行和终止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活动;既要监督社区矫正活动中各相关部门公权力的运行,也要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既要监督社区矫正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要查办其中存在的职务犯罪,还要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

  李如林强调,做好检察环节的社区矫正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重点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检察,加强对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的检察,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收监执行的同步监督,强化对假释犯、暂予监外执行犯适用社区矫正法定条件、法定程序的事后监督,注重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核查纠正机制,完善定期专项检察与日常随时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派驻基层检察室参与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对接联动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要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构,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队伍建设,推动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和完善,实现动态监督,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

  黄明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完成社区矫正执法移交工作,确保原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工作全面、平稳、尽快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办案,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积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立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进程,认真研究问题,总结相关经验,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有关法律的制定工作。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教育改造工作。要全面及时登记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落实监管措施,有效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引导和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有关教育学习活动,协助和督促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帮扶工作,努力帮助解决其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的良好舆论氛围。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取得多方面成果。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成绩,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目标任务。孟建柱同志在会议中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社区矫正摆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把握社区矫正规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高教育矫正工作水平,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意义,从六个方面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领导同志的讲话,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进一步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社区矫正工作有中央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丰富的宝贵经验,社区矫正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郝赤勇要求,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这次会议安排,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意见。要突出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努力建立起监禁刑执行与非监禁刑执行互连互通、互为支撑、科学高效的刑罚执行体系,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北京市司法局、吉林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湖南省司法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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