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多措并举力促内贸稳定发展

16.06.2014  19:12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促进内贸稳定发展,确保完成我省“十二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近日我省出台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引导信用消费、降低内贸流通成本等促进内贸稳定发展的九条措施。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上 ,积极鼓励引导我省永辉、新华都等流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内贸流通龙头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简化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消防验收等变更手续。对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还将予以补助扶持。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上 ,支持我省老字号、著名商品、三品一标和特色工艺美术品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营电子商务方式拓展内贸市场,根据网络营销特点积极改造自身产品,创新品牌,对我省企业参加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展、网商网货大会、电子商务宣传推介会给予一定补助。 鼓励引导信用消费上 ,鼓励大型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各类信用消费业务,积极扩大信用消费。对开展信用消费的企业,予以扶持补助。 降低内贸流通成本上 ,对餐饮业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按有关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加快落实工商业用电用水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水执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商业服务业信用卡消费手续费政策,应严格落实国家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优惠政策,降低费用水平。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摊位费收费标准,农产品市场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保本微利的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

此外,促进措施还提出了支持城乡市场建设、积极扩大闽货销售、支持开展促销活动、开展“助保贷”支持副食品基地建设发展、鼓励内贸流通企业扩大规模等措施,进一步推进我省产品销售、流通业发展和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保障。

 


来源:( 福建省外经贸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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