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深化五转变”推动教育综合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教育系统着力深化政府治理、资源配置、育人方式、办学模式、教师管理等方面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实现“五转变”,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深化政府治理改革,推动教育治理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一是推行高校“一校一策”目标管理机制。分别向全省88所高校下达《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办学规模、专业总量、科研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设置“跳起来摘桃子”的量化目标,政府治理转向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和引导、协调、服务、评价工作,支持高校各安其位、特色发展。二是建立绩效拨款和奖励制度。改革基础教育专项经费分配方式,逐步整合省级以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综合奖补资金,扩大县(市、区)统筹权;加大对地方建立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奖补力度;试行以绩效为导向的高校拨款体制改革,实行专项经费按因素分配后捆绑打包下达,赋予高校资金统筹权。三是构建省级“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监测体系”。对高校办学用地、校舍、实验实训条件、人才及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分类开展高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等评估,并建立监测和评估情况反馈机制;出台省级《高等教育评估办法》,在实践中形成“一校一方案”“全面覆盖,下沉一级”的福建评估新模式。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教育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实行窗口集中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许多事项实现老百姓“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五是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制定行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对23个贫困县按最高档次和标准进行补助;在全国率先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惠及学生约1万名;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三大计划,累计安排计划7280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约180万人次;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全省平均每年发放各类资助金20亿元以上。
(二)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推动配置模式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一是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连续多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36所,新增学位20万个,全省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二是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完成中小学办学标准化建设,新增义务教育学位50多万个,有效缓解“大校额”“大班额”,成为全国第7个整体通过“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的省份,越来越多的学校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公众教育满意度由2012年的93.6%提高到2016年的97.2%。三是完善招生计划调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仅2017年安排的医学、学前等紧缺专业计划同比上年增幅达11.4%、本专科“正面清单”专业计划增幅达7%、“负面清单”专业降幅达6.7%;行业性高职院校行业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占省内计划比例达84.1%,提高约14个百分点,急需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和学校优势特色专业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四是推进“三通两平台”教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省完小以上中小学全面实现“校校通”,基本完成“班班通”,提前一年完成“人人通”。教育信息化综合发展情况居全国第8位。
(三)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推动人才培养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一是推进以“核心素养”为本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优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开放制度,探索形成 “分层递进有效教学”“学习共同体”等课改经验。建立课程改革任务驱动机制,创建高中、义教、学前三大学段课程基地建设体系。遴选省级高中课改基地31所。发布《初中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出台《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育人机制。开展企业学校双主体、“七个二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遴选确定99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5个进入国家试点行列。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建设一批多功能公共实训基地;建成高职生产性实训基地50个,每个基地奖补100万元;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按照仪器设备值的30%给予补助。三是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启动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分别进入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批高校入选卓越教育培养计划改革首批试点,一批本科专业通过国家级专业认证,3所高校入选教育部首批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实施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变行动计划,31所本科高校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转型发展,立项建设服务产业特色专业200个。四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建成30所创新创业学院、6所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学校联盟”模式与设区市政府共建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全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园区77个;在第三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摘得28枚奖牌,总成绩位居全国第二。
(四)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推动学校发展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发力”转变。 一是创新“公有民建民营”“民建民营公助”等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模式。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包,捆绑打包幼儿园新建、改建和装修项目,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仅2017年已开工建设幼儿园175所,累计完成投资9.25亿元。二是推行义务教育强弱校帮扶模式改革。在市县城区,实施“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的“小片区管理”模式。在农村薄弱学校,实施“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分年评估”委托管理模式。实施集团化办学,构建“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等形式的办学集团。三是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引导行业、企业、学校等多元主体投资,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以优质高职院校为龙头,联合区域内中职学校,组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职教联盟。建设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解决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四是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和海外办学模式改革。厦门理工学院密苏里学院、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获批设立,中外合作办学实现突破。福州大学与台湾元智大学合作举办博士层次的电气工程专业通过教育部审批。厦门大学开大陆高校海外办学之先河,在马来西亚设立分校。
(五)深化教师管理改革,推动整体水平从“保质保量”向“提质增量”转变。 一是改革城乡师资统筹配置机制。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促进县域中小学师资均衡配置。二是完善师资补充机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乡村教学点教师招聘办法。试行编外聘用教师人员总额管理,工资总额核定参照在编教师,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出台《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开展小学师范、幼儿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三是深化绩效工资改革。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的绩效工资水平,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凸显绩效激励与约束。鼓励经济基础较好的市、县提高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加大奖励性绩效分配额度,激发教师活力。完善农村教师补贴制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四是加快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支持高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吸引并留住更多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比2011年增长152%。五是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机制。严格实施教师“能进能出”机制,“入口”方面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制度,“出口”方面稳妥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初步形成“可入也可出”的教师淘汰机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设置中职学校正高级讲师职务。出台省级职业院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推行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分系列管理,在部分高校试行“长聘教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