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下中国仅4.1%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04.06.2014  19:41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顾瑞珍、余俊杰)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

同日发布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

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依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仅海口、舟山和拉萨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超标城市比例为95.9%。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十位城市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

其他256个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为69.5%。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以南,酸雨区面积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10.6%。

李干杰表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工地扬尘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争取让老百姓看到、享受到更多的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