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全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07.02.2016  00:31
  

  为抓好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设置及安全管理工作等有关问题,春节将至,龙岩市新罗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区安监局、新罗公安分局、区交警直属大队、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分局、供销社、烟花爆竹协会以及烟花爆竹经营部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

  会议强调,2016年春节期间各临时销售网点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予以办理许可,相邻临时销售网点之间必须间隔200米以上,各公司应对所属临时销售点安全全面负责。临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用活动板房搭设,位置必须按各部门确定位置搭设,不得随意移动,活动板房内照明灯应装防爆灯。各临时销售网点应从四家有资质的批发公司(年年发公司、全盛公司、个个响公司、赤水经营部)进货(上贴各自公司防伪标签),进的烟花爆竹必须要有条形码,必须手持机进库、出库程序,不得经营私炮,如有发现,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向各自的批发公司签订相关安全经营责任书,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各相关单位要组成专项检查组加强日常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网点。各临时销售网点销售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对各临时销售网点销售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点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超过有效期、内外包装不一致的烟花爆竹。各临时销售点应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消防水等设施,不能在临时点周边生火做饭、抽烟等。(新罗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