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总书记嘱托 | 漳州法院: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2.05.2020  09:47

2019年以来,漳州中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漳州市委“大抓工业、抓大工业”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世界银行国际营商环境评估标准体系中“合同执行”“办理破产”两大指标(分值占30%),深入开展以“解纠纷、清积案、防风险、促发展”为主题的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以高质量司法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创新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持续深化政银法良性互动,开展“六个一批”清理涉金融案件专项行动,选聘14名金融司法协同联络员,2019年以来审执结涉金融机构案件10147件,标的额42.97亿元。



全省首创“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 向社会公布首批38名职业放贷人,2019年来,无一职业放贷人提起新的诉讼,截至2019年底职业放贷案件年降幅达74.5%,民间借贷网络关联度从6.65%下降至1.65%,借贷网络传导金融风险降低,并向公安机关移送职业放贷人案件线索59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此外,漳州法院还加强与银保监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深度联动,通过座谈会、司法建议、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综合治理创新,地方金融监管局约谈涉借贷案件较多机构,银保监局下发名录排查金融风险,银行开发民间融资替代性产品,共同维护金融安定稳定。




建立重点工业企业识别和破产管理人分级评价制度


建立重点工业企业案件识别和监督管理制度,针对涉法涉诉难题组建临时法官团队,提供“一对一”服务,打造智慧高效便民服务平台,多措并举优化“执行合同”质效。



漳州全市法院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商事案件坚持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同时强化诉调对接、诉源治理,漳州中院联合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商会出台《关于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流程规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商事调解室,持续完善企业联络员、调解员和陪审员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引导涉企案件通过非诉渠道解决。


同时,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健全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加快破产案件审理流程和执转破工作,漳州中院被最高法院和人社部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漳州中院第一时间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及时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强化善意执行的八条意见》,针对涉疫情案件、企业、个人等,从灵活处理财产查封、帮扶合法融资、加大执行保障、引导征信修复、放宽惩戒限制、加快案款发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问诊”服务,全力支持受灾企业和个人渡过难关。


2020年4月, 漳州中院在 全省 率先建立了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评价机制和破产简易案件快审规范, 一方面对外督促破产管理人忠实履职,一方面对内简化快审程序,更好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效处置“僵尸企业”,盘活资产,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为适应市委开发区“区地合一”体制机制改革,2019年9月11日,漳州中院率先全省在角美法庭创新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3+1”审执机制,创新服务保障机制,拓展法庭职能,新增立案功能及审理刑事、涉台民商事、行政(非诉)案件和案件执行职责,并在全市开发区复制推广,营造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的良好氛围,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2019年9月21日,漳州中院与漳浦法院联合在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设立“服务古雷港区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精选商事、涉台、行政审判团队和杜浔法庭业务骨干组成专业法官团队,前移服务关口,每周定期提供司法服务,助力古雷港区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业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漳州中院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