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总书记嘱托 | 莆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高质量发展

22.05.2020  09:45

2019年以来,莆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职,司法为民,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服务保障措施



莆田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先后研究出台了  《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推动“双比”活动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研究出台了《关于为项目带动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及产业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司法环境。

走访莆田相关企业




强化工作合力 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家、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密切关注莆田市企业发展难题,特别是关注央企、国企在莆重大项目投资,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启用金融审判庭、配强队伍力量,探索成立涉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案件专门审判团队,进一步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


积极构建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与莆田市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对接,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在办理建设工程类案件过程中,邀请本地建筑业和知名企业家参与调解工作,对工程造价等方面提出符合行情的专家意见,有效节省了涉诉企业的评估鉴定费用和鉴定时间成本。

近年来,先后调解两家大型企业下属单位系列案件,调解标的达2.5亿元,并促成双方案外调解2.5亿元。调解原告莆田市某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睢县某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值5千多万,案件在立案后一周内即调解结案,化解双方矛盾促进继续交易。




强化审判职能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运用“正鼎”案件处置形成的“党委正确领导,政府主动担当,法院积极作为,各方联动配合”工作模式,稳妥处置海峡国际商贸城、正大锦城等房地产项目烂尾引发的系列纠纷案件,避免4个楼盘烂尾,盘活资产60多亿元,维护5600多户购房者利益,使“烂尾楼盘”变成了“黄金楼盘”。最高法院在2019年举行的全国“两会”记者会上,重点介绍莆田市“正鼎”案件的处置成效,该案被最高法院和新华社联合评选为2017年全国十大执行案件,也入选2020年最高法院确定的七个善意执行的典型案例。

针对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推动不良资产处置。2019年以来,妥善化解莆田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涉楼盘烂尾引发的系列案件,通过司法拍卖以3.66亿元成交。但正值疫情期间,买受人融资压力大,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给予竞买人缴款合理缓冲期,拍卖款到位后通过网银及时发放,为申请执行人及早复产复工提供资金支持。共消化了执行案件33件,涉案金额达7亿多元,保障了396户业主的正当权益,追缴欠税和土地闲置费1.16亿元。该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强化制度建设 稳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实施“放水养鱼”挽救策略,对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但仍可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运用破产和解、破产重组的方式进行救治,对救治无效或者根本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打通“执转破”通道,提高企业债权清偿率。建立破产案件分类制度,并根据破产案件类别确定选任管理人方式、审理程序,在重大复杂破产案件引入竞争机制,采取“1+1”团队方式(即选取一家外地管理人和一家本地管理人组成团队的方式)选任管理人,稳妥推进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

最高法院在莆田召开破产审判调研座谈会




强化司法服务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建立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中产生的民商事案件,进一步简化手续,对于涉及重点企业、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案件,在立案、送达、保全、排期开庭、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优先予以办理。

同时大力倡导网上诉讼服务,指导涉诉企业使用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网络平台,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缴费、送达、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减轻企业诉累。

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走访调研、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莆田市贸促会及部分企业家代表到莆田中院参观交流


在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15场,制作涉民营企业问题的司法建议库,逐项确定府院对接联络人,定期发送司法建议及府院联系会议建议函,推进涉民营企业议题处理跟踪机制,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召开司法护航民企座谈会


来源:莆田中院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