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实行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
09.03.2016 20:1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漳州市安监局印发《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双随机”抽查制度,即检查人员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被检查的企业,则以摇号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检查内容,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取。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将在3月份完成建立,并每年更新一次。“双随机”抽查的结果将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和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指出,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监察,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下一步,“双随机”抽查制度还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衔接,促进企业安全隐患治理标准的建立健全,把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验证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使企业真正实现“被动抓安全”到“主动抓安全”的转变。(漳州市安监局 郭碧桃 周瑜婧)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03.2016 20:1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