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法院扎实做好司法拥军工作

27.07.2017  15:02
  作为莆田市法院系统首家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的莆田涵江区法院,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到军地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拥军工作 机制先行

  1999年10月,涵江法院成立“维护军人 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伊始,就与涵江区武装部结为“双拥”共建单位,积极开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活动。

  “合议庭成立18年来,我院随人事变动,而及时调整‘维军’合议庭成员,由民一庭庭长直接负责‘维军’合议庭工作,并从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各抽调一名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审判骨干充实‘维军合议庭’,做到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该院分管副院长介绍道。

  除了人员保障外,该院还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涵江区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制度》《涵江法院涉军法律维权咨询站工作制度》《涵江法院涉军法律维权工作站职责》,使涉军维权工作有章可循。

  而在工作中,该院领导深有感悟:“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关键要让军人军属反映的情况上得来!

  因此,该院开通了维权服务热线,开设了维权网页和邮箱,联合区武装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站”,同时建立《涉及军人军属案件登记簿》,详细记录案件由来、当事人名称、承办法官、立案时间、结案时间和结案方式等有关情况。

  正因为有了这些人员、机制的保障,近5年,该院已妥善处理涉军案件近10件。

  主动服务 切实维护

  “法院要做驻军与军人军属的主心骨。”该院法官李凤美说。近年来,该院积极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国防意识,主动服务涉军案件,确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我们开通‘绿色通道’,专设‘军人军属优先’立案窗口。并为军人军属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一站式’服务。”该院合议庭负责人如是说。

  该院在涉军案件审理中还建立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判前调解”和“及时裁判”的审判方式,针对不同的纠纷,及时派法官深入当事人中间,积极做好各诉讼阶段的调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在审理中,坚持“三个及时”,即“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裁判”。在执行环节上由维军合议庭直接将判决书或调解书转送给执行部门,当事人申请执行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使涉军案件的执行做到高效、及时、快捷。

  2013年,涵江法院更是成立“司法拥军、涉军维权”合议庭,进一步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013年,“司法拥军 涉军维权”合议庭审理原告梁某椿诉被告某部队莆田支队纠纷一案,该案原告诉前到处信访,影响面大,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涵江法院合议庭主动不厌其烦地做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得该案圆满调解,既维护了部队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信访。

  加强互动 全面拥军

  2016年3月9日,正值植树节前夕,该院法警大队与驻地武警部队共同为莆田母亲河植树造林,加强双拥共建交流;2016年母亲节前夕,法院司法警察与联合驻地武警部队共同拍摄微电影,加强双方文化交流。今年4月14日,为迎接国家安全教育日,该院联合共建单位驻涵武警三中队,在部队营区组织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军营开放日活动。

  “这些都是我院为有效推进涉军维权工作开展,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系列活动,加强与驻地部队的沟通联系和协调交流,推进法院与部队和谐共建。”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很快就到‘八一’节了,我们很期待法院再来我们这里开讲座。”驻地武警部队战士小乐说。

  原来每年“八一”节或部队官兵转业、入伍前夕,该院会选派一批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深入军营,作报告,开讲座,以案说法,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疑释惑,向官兵们赠阅《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法律丛书、涉军维权法制宣传单等资料,深受部队官兵欢迎,被誉称为“法律超市”。

  此外,该院还开展“司法拥军 法固长城”活动,选择退伍军人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并与涵江区侨联、江口边防派出所联合在涵江区江口镇东岳观成立“关爱侨乡留守家庭服务站”等,积极维护、化解涉军维权纠纷,也深受官兵的欢迎。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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