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妇联开展“八闽巾帼拥军”四项活动

03.08.2017  03:22

一是广泛开展国防知识和征兵工作宣传活动。发挥妇联联系妇女和家庭的优势,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心理辅导、组织欢送等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征兵宣传发动工作。

二是开展妇女拥军常年慰问子弟兵活动。结合重大节日,走访当地部队,慰问基层官兵,看望军烈属、残疾军人、退伍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将文艺演出送入军营,并启动“悦读·家”进军营活动,丰富基层官兵生活。

三是开展评选表彰军人好母亲、好妻子和部队最美家庭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妇女活动阵地,向全社会宣传优秀女官兵、部队官兵家庭和爱国拥军、支持国防建设先进典型。

四是开展优属工作。帮助军属创业就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帮助符合条件的女军属申请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把女军属纳入专家农村快车行培训和家政服务培训对象。组织妇女互助组帮助女军属开展农作物“抢收抢种”。组织巾帼医疗服务队为军嫂进行体检。发动社会力量资助贫困烈、军属家庭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