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法院首次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09.10.2014  09:52
  本报讯(陈明耀 赵世超)9月30日上午,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涉嫌盗窃一案中,公安侦查人员作为证人出现在证人席,这是建瓯市人民法院首次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据悉,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涉嫌盗窃一案中,庭审中被告人就公安机关出具的归案说明提出异议,公诉机关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建瓯法院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准许,并通知了该案的侦查人员出庭提供相关证言。

  庭审中,侦查人员就公安机关先后出具的两份被告人的归案情况向法庭作出说明,并就取证程序、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情节等接受公诉人和法官的询问。法院结合侦查人员的出庭说明及当庭询问内容,对侦查人员的合理说明予以采信,遂对被告人依法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参与出庭作证的民警表示,通过民警出庭作证的实践,让更多群众看到公安机关的办案过程,也让案件侦破程序更加透明化,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