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首次发布生态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

06.06.2015  21:02

  6月6日讯(福建日报 张辉 刘荫花 林慧卿)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绿皮书对近年来福建法院进行的生态司法保护实践进行了总结。

  绿皮书显示,2008年至2014年间,福建法院共审结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9032件,判处罪犯10571人;审结生态环境民商事案件6367件,调解撤诉结案1945件,调撤率30.55%;审结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1434件。

  绿皮书还总结了福建法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情况。据悉,目前已确定漳州、三明、南平三个中级法院和永春、福鼎、连城三个基层法院作为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6个重点法院,并将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集中管辖、受理条件、先予执行、禁止令、审理程序、证据规则等11项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