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与省企联共建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5.10.2017  19:10

  13日,记者从省法院在福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法院和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近日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多种渠道多元化解企业纠纷。

  我省民营经济占比近七成,随着涉企纠纷案件激增,全省法院审判任务压力倍增,有限的商事审判资源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同时,企业也有着生产经营范围特定,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上下游企业也相对固定等特征。对此,《指导意见》全力构建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积极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同时,《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联系会议和季谈会等制度,一方面保障诉讼程序的依法进行,及时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另一方面畅通法院和企业的沟通渠道,规范法院和企业的交往行为。

  据悉,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先后与综治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和工会等17家部门和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