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异地受理

06.12.2017  09:33

        为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减少来回奔波,在总结去年以来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异地受理的创新服务经验基础上,泉州市全面实现了法律援助各项事务异地受理。凡申请事项属于泉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申请人可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为确保法律援助机构异地协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服务全方位”,还采取以下措施加以保障:

      一是出台意见,明确协作中的机构职责。下发《泉州市法律援助跨县域受理协作若干意见》,明确了收件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各自的工作职责、对接事项、紧急案件的快速处理办法以及违反《意见》的责任等,进一步规范我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确保跨县域受理协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下发规则,统一全市案件受理标准。为实现全市无差别化法律援助审批服务,提升服务公信力,我们出台了《泉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指派规则》,统一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和规范程序,并将审批、指派时限分别压缩至3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同时,考虑案件类型、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采取轮派制和点援制相结合的办法,改进案件指派制度。

      三是创新方式,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委托开发了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PC端和掌上平台,形成了集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监督管理、援务公开于一体的“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模式。一方面群众可以随时随地轻松完成网上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并实时查询、监督案件办理进度和与承办律师的互动交流;另一方面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以实时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和完成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工作以及轻松完成法律文书和统计报表自动生成等办公智能化功能,承办案件的律师也可在线实时录入案件办理信息。法律援助异地受理时,可以利用“互联网+”法律援助录入申请人的案件信息、上传证据材料、打印给予援助决定书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优化服务,提升接待窗口服务水平。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聘请社会律师参与窗口接待,加强窗口服务力量,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设置无障碍通道、柜台式业务受理厅、等候区、私密会谈室等功能区域,完善服务设施。提倡一张笑脸、一张椅子、一杯茶水的“三个一”服务,提升服务形象。对行动不便以及异地申请法律援助的受援人,采取上门受理以及邮寄申请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受援人。同时,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所在县(市、区)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执行,同时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以及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辟“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

      五是多管齐下,加大异地受理宣传力度。为推广泉州市法律援助异地受理机制,充分发挥掌上平台的便民功能,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泉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3篇以上资讯,宣传泉州法律援助动态,普及法律知识。群众无需下载客户端,只需关注“泉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即可查阅泉州法律援助动态,学习法律知识,直接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同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监狱等活动,利用重要节点,深入重点领域进行宣传。此外,在《泉州晚报》开辟“掌上申请 异地受理法律援助便民无极限”宣传专栏,每周五刊登1篇1/4版面的报道,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异地受理的知晓率,让更多的群众受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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