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多举措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22.07.2017  23:10
    (张虹)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海沧区司法局多举措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         完善硬件配套。 海沧区各司法所硬件配备全部达到“六个一”标准,徽章标识和制度上墙统一规范。5月份新阳司法所完成迁址工作,新办公场所面积达392平方米,宣告室、人民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用房配套齐全,软硬件得到全面提升,达到省司法厅一类司法所建设标准,全区司法所硬件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强化队伍建设。 实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制度,从全区近五百名人民调解员中筛选出69名进行等级评定,其中一级人民调解员7名,二级人民调解员7名,三级人民调解员31名,四级人民调解员24名,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         规范内部管理。 制定下发《海沧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岗位大练兵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所队伍素质,营造出“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实行司法所流动红旗评比制度,有效加强基层司法所行风效能建设,基层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得到切实提高。    
永安市司法局三举措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司法厅
上杭县司法局开展“三项工作”夯实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基础
    为贯彻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