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司法局开展“三项工作”夯实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基础

11.08.2017  16:51

      为贯彻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上杭县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完善人权保障的改革重大事项。上杭县司法局积极作为,主动开展“三项工作”,夯实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动员,为等级评定夯实思想基础。年初,上杭县司法局转发省厅通知,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司法所,立足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明确目的意义,引导每名调解员主动参与到等级评定工作中来,为等级评定夯实思想基础。

      二是开展“双争双做”,为等级评定夯实工作基础。年初以来,上杭县积极谋划,精准推进,典型培养,示范推广,命名12名金牌调解员,6个金牌调解室。全市“双争双做现场会”在上杭县顺利召开,上杭县3个品牌调解室、5名金牌调解员受到市级命名。“双争双做”活动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打下了工作基础。

      三是深入调研沟通,为制订出台办法提供现实依据。上杭县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充分听取广大调解员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基层、行业(专业)、区域等人民调解员代表座谈会,凝聚共识与智慧。同时,加强与上级的意见沟通,促进评定方案科学完备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尤溪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人民调解“三争”活动
尤溪县司法局高位推动、高标准规范、高水平调解,司法厅
海沧区多举措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张虹)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