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总书记嘱托 | 武平法院:“立、审、执、破”全链条优化营商环境
一年来,武平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立、审、执、破”全流程一体化工作机制,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2019年以来,全院审结涉企案件1313件;实际执结涉企案件620件,实际执行到位1.11亿元;稳妥推进3件破产案件的重整清算进程,妥善处置2个问题楼盘,保障240户购房户合法权益。
立 :减负、加速、提质
源头治理。 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工程,针对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大幅上升,司法建议金融机构推行公证债权文书;针对物业合同纠纷上升,采取召开座谈会、送法进社区及以案释法等方式,促进物业管理规范;深入园区、企业走访调研,解答企业合同订立、用工制度、经营风险等困惑,跟进挂钩企业复工复产和防疫情况,破产重整企业均已顺利复工。
快速分流。 出台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设置程序分流员,规范案件流转,组建3个“1+1+1”速裁团队,法官助理参与庭前调解,邀请相关部门和行业人员协助开展调解工作,立案、调解、速裁多管齐下,庭前分流案件3875件,化解纠纷216起。
升级服务。 升级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发挥红土先锋诉讼服务党员工作室作用,开通涉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速裁快审、优先执行,诉讼服务中心获评省级“巾帼文明岗”;探索“互联网+”诉讼模式,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立案咨询专线,解答来电咨询3600余人次,疫情防控期间,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终端在线立案51件。
审 :专业、速裁、精准
组建专业团队。 按均衡年龄、优势互补原则,分类组建民商事、行政生态、小额速裁等审判团队,确保各团队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优化搭配;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参谋咨询作用,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会诊”机制,实现繁案精审、难案细审。
债权人会议高效速裁解纷。 对标的额小且事实清楚的涉企案件适用速裁程序,速裁涉企案件432件;建立一体化送达平台,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实现送达集约化;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在办理某矿业开发公司案件中,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立、审、执依法联动,快速解除保全查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工人工资如期发放,该公司送来表扬信赞誉。
精准监督管理。 强化案件流程节点监控,做好重要节点的预警、催办、通报、约谈;严把审(执)限扣除、延长审批关,落实案件督办规定,督办案件39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引导法官用好法信、类案检索等辅助办案平台,持续开展案件庭审、文书评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督促法官依法履职。
执 :依法、善意、创新
“加保险”,提升执行质效。 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大执行案件评查、倒查问责力度,从制度上防止和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发生。突出执行强制性,加大查控力度,率先实行执行“110”制度,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做到接警必出、出警必速。对隐匿、转移财产涉嫌拒执罪的7件7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拒执罪6件6人,执行工作经验获市中院肯定。
“活封扣”,深化善执理念。 对有市场前景的企业,采用“活封活扣”执行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从速解除查封、冻结,暂缓评估28件,助力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严格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适用,如某农业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出口受阻,生产经营困难为被执行人,该院积极促成执行和解,依法解除其法定代表人限高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作。
“强引擎”,激发内生动力。 探索试行法官(执行员)负责制下的分段集约模式,合理调配设置执行查控及警务保障,执行主办,终本案件管理,卷宗管理等四个团队,确保职责清晰;创新司法拍卖,将拍卖企业整体资产与政府招商引资有机结合,提高企业资产拍卖成功率,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司法拍卖成交109次,成交金额8564.82万元,溢价率达319.93%。
破 :协同、联动、高效
加强内部协同。 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作用,选派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破产案件,组织合议庭成员赴异地学习僵尸企业处置经验;指导、监督破产管理人开展企业日常管理、重整方案制定、破产财产处置等工作,承办法官获评县级防范社会风险工作个人嘉奖。
施工前后对比
强化外部协调。 完善破产案件常态化协调机制,定期参与专项协调,综合研判企业破产风险,形成“政府主导风险管控,法院着力依法推进”的府院常态机制。如在“金港新城”房地产项目重整过程中,因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对停工损失无法达成一致,重整工作陷入困境,经与住建、国土、公安、税务等部门协调,对项目业主、施工方各方进行释法说理,有力保障项目继续建设。
汇聚工作合力。 强化僵尸企业矛盾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审慎处理破产案件引发的劳动争议、买卖合同、融资租赁等纠纷。如在办理某机械公司破产案件中,探索出“破产清算不停产”的工作方式,管理人经营期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228.5万元,发放工人工资1970万元,缴纳税收603.23万元,实现生产无缝衔接;买受人接收厂房、设备、专利等全部资产后继续经营,120名在职员工全部妥善安置,该典型做法得到省市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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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