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执法人员突查“洋快餐” 封存3款廊坊福喜产品
必胜客东街店,由廊坊福喜供应的产品被就地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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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淑芳 吕波 田米 见习记者 谢洛静 实习生 庄逸云 王菁璟 柳小玲 文/图)昨日,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泉州市区多家洋快餐店进行突击检查,必胜客东街店、必胜客涂门街店3款产品的肉类供应商为河北廊坊福喜,为安全起见被就地封存。此前,麦当劳、肯德基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被曝光大量使用过期、变质原料,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封存上海福喜产品。
据国内媒体报道,上海福喜员工称,对于过期原料的使用,公司多年政策一贯如此,且“问题操作”由高层指使。但总公司福喜集团在前日的声明中表示,“本次事件是一次个体事件”,同时称“愿为整个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泉州两家必胜客:
有产品被就地封存
昨天,泉州市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对泉州市区多家洋快餐店进行突击检查,海都记者全程跟随采访。昨天上午10点,在必胜客东街店,执法人员抽查供应商管理系统发现,必胜客有3款产品是福喜供货。其中两款产品的肉类供应商为河北廊坊福喜,分别是黑椒风味牛排(规格190g,批号20170608,共计10包),以及美式黑椒牛排(规格190g;批号20140512,共计19块,批号20140508,共计50块)。尽管非上海福喜产品,为了安全起见,执法人员对这两款产品进行就地封存。另外,执法人员还在系统中找到了被曝光的上海福喜生产的一款“调味牛肉”,不过该产品已在7月21日下午4点被退回给原供应商。
昨天下午,执法人员分别对涂门街必胜客、南俊路亚咪咕、东街豪客来与麦当劳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涂门街必胜客一款产品的肉类供应商为河北廊坊福喜,为安全起见,执法人员同样对该货品进行就地封存。执法人员介绍,此次检查主要是为了排查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若泉州市区出现该供货商的产品,立即进行处理;若没有,则对其他供应商进行记录,以备以后安全检查。
福喜员工:
“问题肉”系高层指使
据国内媒体报道,针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问题肉”事件,上海市食药监、公安等部门连夜行动,查封涉事企业,企业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各地立即彻查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问题食品,要求各地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目前,上海福喜公司生产线已全面停产,食药监、公安等人员前往取证调查。
在食药监和公安调查组的约谈中,福喜公司相关责任人承认,对于过期原料的使用,公司多年来的政策一贯如此,且“问题操作”由高层指使。调查人员问及:“这需要经过谁的授意,谁的同意才能实施这样的行为?”上海福喜公司质量部经理张晖回应:“至少厂长以上吧。”
福喜集团:
“愿为整个事件担责”
前天,上海福喜食品公司所属的福喜集团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致歉。福喜集团中文官网首页发布的一份中英文对照声明中写道,福喜集团对于近期关于其子公司福喜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产品的报道高度重视,同时称“公司管理层对报道感到震惊”,并称:“公司已成立调查小组,全力配合相关监督管理政府部门的调查,并同步进行内部调查。”
福喜集团在声明中表示,“本次事件是一次个体事件”,同时称“愿为整个事件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声明中福喜集团亦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将向公众披露调查结果,并基于调查结果实施所有必要措施。
日本麦当劳:
上海福喜供应原料,产品停售
福喜的“问题肉”风波还蔓延到海外。日本麦当劳官网22日发布声明,称因近日曝光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鸡肉制作“麦乐鸡”的事件,出于食品安全考虑,使用该公司原料的“麦乐鸡”已于21日停止销售。声明称,日本国内出售的麦乐鸡中,20%的鸡肉原料由上海福喜供应。
声明中公布,就有关中国媒体曝光的上海福喜使用过期鸡肉一事,麦当劳完全不知情。在知晓情况后,麦当劳马上停止了鸡肉原料的购入并展开调查。目前,”麦乐鸡“的鸡肉原料已经找到其他替代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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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起诉福喜困难重重
专家解读三大难点
福喜事件曝光后,不少消费者提出,能否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益诉讼”条款,向涉事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追偿相关损失?日前,多位法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现行民诉法及消保法等法律,消费者在提起公益诉讼时仍困难重重。
难点一:能告吗?
知名公益律师吴冬表示,在大陆法系下,消费者不管向谁追索赔偿,首先要证明自身的权益(包括财产权、生命权、健康权等)受到切实损害。而涉及食品安全事件,需要第一时间投诉、第一时间取证、第一时间采样检验,否则很难确认种种身体状况与所食用的食品有因果关系。
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诉法首次增加了“公益诉讼”条款,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保法对这一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有权就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诉法和消保法都只是就公益诉讼这一制度搭建了框架,但至今未就这一制度如何操作提出相关细则。”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谢文哲表示,法律规定了公益诉讼的主体必须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且事件必须符合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要件,但并未明确公益诉讼具体涵盖哪些方面、提起公益诉讼的具体流程等问题,以至于消费公益诉讼至今起步艰难。
难点二:该告谁?
即便是消保委决定提起公益诉讼,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将遇到“该告谁”的问题。此次曝光的福喜公司并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而是作为诸多大型连锁餐饮企业的供货商,间接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麦当劳或肯德基的产品后,出现身体不适,依照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直接对这些企业提起诉讼。”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韩强认为,如果只是供货商出现问题,而餐饮企业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产品,若要向餐饮企业提起诉讼,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食品安全法中对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设置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韩强表示,但这必须要建立在食品企业明知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如果无法证明其明知,也很难将其列为被告之一。”对此,谢文哲也认为,若要达到公益诉讼的标准,必须要满足供应商已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违法、餐饮企业在采购中存在过错,且将产品向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进行销售等多个要件。
难点三:怎么赔?
即将于本周交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在支持市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的前提下,赋予消保委要求行政部门协助收集诉讼证据的权利。“从公益诉讼制度本身来说,因其在起诉、举证等方面更专业,可以帮助降低维权成本,缓解‘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结局。”谢文哲认为,即使提起公益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后,也面临着如何制定赔偿标准、赔偿金如何分配等问题。
事实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曾如此解释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是个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并非所有的消费纠纷都适用,主要针对一些涉及数额较小、消费者不愿主动投诉;或者由于投诉成本太高,消费者维权困难等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特点的投诉。
对此,谢文哲认为,目前消费者协会大多认为,像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虚假广告等涉及消费者多、影响面广的行为才属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利益,导致实施过程中仍有不少误区。
“对消费者来说,要切实从消协组织的公益诉讼权中获益,尚需一段时日。”(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