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计生条例修改获通过 二胎产假最多180天

20.02.2016  09:45

   关键词 婚假

   不需要“晚婚”也能有15天婚假

  在新《条例》未出台前,许多人担心晚婚假被取消,甚至有人火速领证以免白白损失不少假期。“上位法中,晚婚、晚育的相关规定被删除,因此,原有 的15天‘晚婚假’确实相应取消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晚婚”、“晚育”两个词在计生条例里成为了历史,但为了让已赋予人民群众 的福利得以保存,新条例规定,以前只有晚婚才能享受到的15天婚假,现在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都能享受这个蜜月假红利!“据了解,我省是全国少 数保留该假期的省份之一。

   关键词 三孩

   一孩二孩登记 三孩需审批

  据新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什么情况能生第三个?

  导报记者了解到,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方面,原《条例》中第八条被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一、二孩实行生育登记,第三孩实行审批制度。

  哪些人可以经审批生第三个孩子呢?这种情况包括:

  1。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的,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同样适用)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同样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据悉,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并发给生育服务证。

   关键词 跨境夫妻

   跨境婚姻视已生育子女身份来定

  福建有着众多的海外华侨,华侨夫妻、跨境婚姻夫妻双方的生育情况也是重点。

  对于这部分夫妻群体的生育情况,《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可以按 照本条例规定生育;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另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适用本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以及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在境内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外国公民的,同样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简单说,就是要明确已生育的子女是否有国内的身份,如果孩子没有国内的身份证,就不占用夫妻“生育子女数”的名额,此类夫妻可以再生育两个孩子。

   关键词 避孕节育

   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新《条例》也作出了不少修改。如原《条例》第十七条,“患有会造成下一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夫妻不宜生育。有生育能力的 夫妻一方应当实施节育手术或者采取长期避孕措施”中,“实施节育手术”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相关表述被删除,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同时,“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接受避孕节育检查”也被修改为“实行计划生育,已生育的夫妻,可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对于符合政策拟生育的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证明,并由乡(镇、街道)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其提供免费取出宫内节育器等相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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