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问题研究——以福建省邵武市为例
摘要:农村女性参政是衡量农村女性社会地位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农村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尺。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即本文所指村级组织)作为各类村级组织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农村广大女性参政的重要载体。村级组织中的女性参政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女性参政水平。当前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受多种因素影响,表现出不尽如人意的参政现状。本文以福建省邵武市为例,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对女性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中参政情况进行梳理,归纳两大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存在的异同问题,从影响女性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参政的差异性和共同性因素两个层面进行成因分析,进而提出促进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的对策思路。
关键词:村级组织;女性参政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受世界女权主义的发展及国内妇女解放思潮的推进,加之1995年“男女平等”作为我国基本国策的确定和实施,妇女发展获得良好机遇。纵观我国女性参政发展历程,女性参政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越来越多的女性走上参政岗位并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人口总数约为13.7亿,其中大陆人口中农村人口在城镇化水平提高和户籍管理放宽的大环境下,仍有6.7亿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50.32%。在超过总人口数一半的农村人口中,受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农村常住人口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386199”部队(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成为当前农村常住人口结构最直观、最生动的描述。随着农村女性逐渐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广大农村女性的参政意识也逐渐增强。然而,现实中,传统封建思想观念仍在较大程度上左右着人们对女性的科学认知和评判,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其影响尤为深远,加之其他因素影响,女性并未真正意义上获得参政平等,农村女性参政现状不尽如人意。
一、邵武市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现状
邵武市隶属福建省南平市,地处武夷山南麓,素有“铁城”之称,1983年撤县建市,2009年5月被确定为原中央苏区县(市)。全市土地总面积2860平方公里,现辖12镇3乡4个街道,134个行政村40个社区,户籍总人口30.9万,其中女性15.1万,占总人口的48.9%。邵武市历来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在推动各级各层次女性参政工作中,邵武市形成了“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党政统筹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妇女主动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邵武市村级组织中女性配备情况
数据显示,女性当选村主干比例稳中有升(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但增幅较小,与2009年相比,2015年女村党支部书记和女村委会主任当选比例分别只提高2.18%和 1.47%,女村党支部书记当选比例略高于女村委会主任。
数据还显示,与女村主干当选比例相比,近年来女村两委当选比例有明显提高。就女性进村支委和进村委比例看,从2009年到2015年前者增长5.34%,后者从2012起就实现并保持100%,较2009年增长34.85%,增幅较大。
(二)邵武市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当前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存在的主要问题,除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外,笔者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多渠道深入了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情况:在邵武市范围内面向乡(镇)街道组织委员、2015年当选的女村两委和农村普通群众三类群体进行分类问卷调查,共发出三类问卷868份,收回有效问卷851份,回收率为98%。与此同时,与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村两委干部和普通群众等访谈、座谈72人次。调查发现,近年来村级组织中女村主干和女村两委当选比例上都有不同程度提高,但两大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现状总体仍不令人满意,普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村级组织中女村主干当选比例仍然过低。尽管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中女主干的比例均有一定提高,但与男性相比,村级组织中女主干当选比例总体过低的问题尤为突出。随着《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邵武市从2012年起女性进村委实现并保持100%,在2015年全市434名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141名,比例为32.5%,只是略高于本地《妇女发展纲要》中最低目标比例32%。而村委会女主任比例从2009年到2015年经历三次换届,各级各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努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如在绩效考评加分奖励政策激励下,邵武市城郊镇高南村就在全市范围内首个尝试“女村主任专职专选”工作并取得成功,尽管如此女性参选村主任的比例仍然没有明显提高。相比之下,关于女性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比例在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没有具体量化目标,但女村党支部书记当选比例相对略高一些。
2.村级组织中女性地位相对边缘化。女性地位相对边缘化则是女性在村级组织中参政现状的另一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方面从职务上看,181名女村两委成员中除11名(其中1人书记、主任“一肩挑”)女村主干外,在村级组织中一般都被安排在村妇代会主任和计生管理员的工作岗位上,日常工作以组织妇女群众开展文体活动、计生双查为主,事务性工作居多。在工作实际中,女主干拥有较大的决策权,而普通女村两委更多时候只是决策中的点缀,“举举手,表表态”,没有实质性的决策权。另一方面从数量看,村级组织中女性人数要比男性少的多。如2015年邵武市134个村,共有村两委成员929名,女村两委212名(31人交叉任职)比例仅为22.8%,其中女支委71名占14.3%,女村委141名占32.5% ,全市有2名女村两委的村仅41个,从性别比例上看,女村两委显得“势单力薄”。
3.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结构不理想。根据邵武市妇联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统计数据看,女村两委存在总体结构不理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文化程度偏低。当选的181名女村两委中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的仅12人(含下派女村书记1人),比例为6.6%;高中(含中专)51人,比例为28.2%;初中及以下118人,比例高达65.2%,其中49人文化程度为小学。第二,年轻女干部少。当选的181名女村两委平均年龄为41.3岁,其中年纪最小的25岁,年纪最大的54岁,35岁及以下年轻干部39人,比例21.5%,其中30岁及以下仅11人占6.1%,而年纪为45岁及以上的有46人比例达25.4%。第三,地域性明显。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呈现明显地域性,主要表现为本地人员多,外来人员少。181名女村两委中土生土长的本村人有129名,占71.3%;外来人员52名,占28.7%,其中以外来媳妇为主37名,异地移民、落户人员仅名15名。
4.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进取精神薄弱。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普遍存在进取精神薄弱的问题,表现为甘于现状或畏难缺乏敢闯敢拼劲头。181名女村两委在回答“您是否曾参选村主任、村书记”时,仅38人表示曾参选村主干,其中10人当选。从未参选村主干的有143人,其中25人因村主干竞争太激烈未参选,45人因能力不足未参选,而因满足于当村两委未参选的多达64人,占44.8%,另有9人因其他原因未参选。在访谈中,有相当一部分女性表示担心自己参选村主干会被群众或其他男性对手说成是有野心的人,一旦不能在激烈的村主干竞选中胜出又失去了当村两委的机会,所以选择不参选村主干。
5.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长期连选连任。邵武市2015年当选的女村两委对“本次当选前,您是否担任过村两委职务”的回答突出反映了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长期连选连任现象,“旧人老,新人缺”。数据显示,181名女村两委中新当选人员只有37人,比例仅为20.4%,而连选连任的则多达144人占79.6%,其中任职时间超过6年的有70人,任职9年以上的有47人。
6.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后备力量匮乏。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后备力量匮乏,集中表现为无人可推,无人可选。访谈过程中,有不少乡(镇)街道组织委员提到对现有村级组织班子进行调整,在女性成员候选人的发掘中,面临没有理想人选无人可推的窘境;很多群众也表示在选举投票时没有自己满意的女性候选人,面临无人可选的尴尬处境。
二、邵武市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现状成因分析
影响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的因素是复杂多元的,两大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影响因素有异有同,笔者针对前文关于邵武市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现状的梳理,做出如下成因分析:
(一)差异性因素
与女性进支委比例相比,女性进村委比例从2012年起实现并保持100%,取得大幅度提升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1.法律法规的刚性保障。2012年3月29日通过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选举办法》)对2005年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从“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到“应当有妇女成员”,表述更加精准,强制性进一步增强。2012年版《选举办法》更是明确提出了“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成员”的规定,对村民委员会中妇女成员的人数进行了最低保障性限定。
2.“专职专选”的政策保障。“专职专选”即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成员专职专选,这一政策从2007年福建省妇联提出 “关于在我省试点推进村两委女干部专职专选的建议”的议案,获得省委组织部、民政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试点成功后,于2009年“专职专选”政策正式纳入全省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体系,成为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指导思想。2012年《选举办法》的修订,关于“村民委员会妇女成员候选人单独提名产生”的规定,使“专职专选”政策获得法律层面保障,具有了更高更强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二)共同性因素
笔者认为,当前村党支部和村委员会中女性参政现状都受社会环境、妇联组织及女性自身等因素正反两面的影响。
1.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因素在对农村女性参政的影响中既有积极推动的一面,也有阻碍限制的一面。
(1)积极推动的社会环境因素。笔者认为积极的社会环境主要得益于社会法制化、民主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第一,法制化进程推进,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农村妇女参政权益保障力度得到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各项有利于促进妇女平等参政、保障妇女参政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第二,民主化进程推进,平等公正不断加强,农村妇女参政自觉被有效激发。随着民主化进程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平等公正的民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追求政治平等的道路上,农村女性参政自觉被有效激发,女性参选意愿明显增强,女性行使选举权更加充分,有的妇女甚至还能动员、说服家人给她支持的候选人投票。第三,城镇化进程推进,人口结构发生转变,农村女性参政空间有所扩大。当前以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三大群体为主的农村常住人口格局初步形成,很多留守妇女成为家中的“当家人”,村里的“主力军”,这在客观上为农村女性参与参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2)阻碍限制的社会环境因素。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主要面临来自封建思想观念、家庭宗族势力和选风民风三个方面的阻碍限制。第一,封建思想观念影响有所淡化,但依然存在。调查发现,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及世界女权主义的发展和国内妇女解放思潮的推进,男女平等的理念正在逐步被人们接受。当前群众对女性的评判呈现较为理性客观趋势,封建思想观念对农村女性参政的影响有所淡化,但依然存在。第二,家庭宗族势力的影响,不利于优秀女性脱颖而出。女性参政需要打破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观念,很多农村女性由于家庭的不支持,错失参选的机会。农村宗族势力对村级组织换届有着重要的影响,现实中,一些优秀的外来女性往往因缺乏一定宗族势力支持难以当选。第三,选风民风状况的影响,女性难以获得公平竞争机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越来越规范,这种规范更多的表现在选举程序上,对于选举风气和选民风气的约束相对较弱,一些地方的不公平竞选依然存在,并且呈现出越来越隐蔽的趋势。
2.妇联组织
与男性相比,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多了一份特殊的组织保障,即来自妇联组织的保障,妇联组织一直以来都被广大妇女亲切的称为“娘家人”。事实证明,妇联组织在农村女性参政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作用发挥相对有限。
(1)妇联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有利于农村女性参政的意见建议上升为公共政策,为女性参政提供重要政策保障。如2015年邵武市妇联以省级两纲示范项目为契机,促成“力争每个乡镇有1名女性村委会主任,对落实女性当选村委会主任较好的乡(镇)、街道予以绩效考评加分激励”首次写入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指导文件,激发各乡(镇)街道促进女村主任比例提高的积极性。第二,积极建立农村参政女性人才库。在每届村级组织换届前,邵武市妇联通常会通过乡(镇)街道妇联开展村级组织换届优秀女性后备干部摸底,建立优秀女村主干、女村两委后备干部档案,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积极推荐优秀参政女性。第三,大力开展女性参政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理论教育体系;抓准时机,开展培训辅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多渠道宣传,为农村女性参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妇联组织作用发挥有限。这与妇联所处的政治环境、自身性质特点和工作推进情况等有关:第一,存在“行政化”问题。在科层制体系环境下,妇联组织也带上了一定的行政化色彩。实际上,县市妇联被定位为乡科级单位,一般只配备4-6个编制,普遍存在人手紧张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与其他平级单位承担着一样的工作任务,行政事务性工作加上妇联系统事务,在很大程度上绑住了妇联干部的手脚,很难真正走出机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群众性的发挥。第二,相对“弱势”问题。与组织、财政、人社等单位相比,妇联组织的政治地位要低不少,话语权也相对薄弱。表现到推动农村女性参政工作中,存在政策推动力度小,被重视度不够。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仍然面临“求人等人靠人”处境,一些工作的推进“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三,工作推进不均衡。就农村女性参政工作推动而言,存在工作推进不均衡问题,主要表现为“头重脚轻”,简单的说就是在换届选举前做的工作多,换届选举后开展的少。
3.女性自身
调查显示,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现状在很大程度上与女性自身有着密切关系,受其女性自身性格、素质和能力等影响,表现出明显的优缺点。
(1)女性的优点
村级组织中女性表现出沟通能力强有亲和力,工作细心有耐心,责任感强等优势获得普遍认可。根据笔者对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农村普通群众开展的“您对本辖区女村两委工作开展情况”满意度调查和与男性村两委等群体的访谈显示,各界对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工作满意度普遍较高,其中17个乡(镇)街道组织委员中表示很满意和满意的达88.8%,基本满意的占11.8%,不满意的为0%;653名农村普通群众中表示很满意和满意的达78.2%,基本满意的占17.6% ,因不了解女村两委工作不做评价的占3.2%,明确表示不满意的仅1%。
(2)女性的缺点
第一,存在刚性不足的问题。与男性相比,在村级组织参政过程中,很多女性不同程度的存在柔有余而刚不足问题,缺乏霸气和魄力,进而表现为优柔寡断,拖泥带水,缺乏拍板的决断能力。第二,存在事业心不足问题。与男性相比,传统观念中“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模式,对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女性参政面临“家”与“业”的矛盾更为突出。当前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重家轻业”的现象较为普遍。第三,存在自信不足问题。造成女性自信不足的原因多种多样,而农村女性参政自信不足主要源于能力不足,能力恐慌。第四,存在情绪化问题。与男性相比,女性更为感性,容易受外界事务干扰,往往将工作以外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工作发挥。
三、对策思路
针对前文关于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现状及成因分析,认为解决农村女性参政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从优化社会环境、发挥妇联作用和促进女性发展等方面着手,具体对策思路如下:
(一)优化社会环境
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做保障,优化村级组织女性参政环境,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阻碍限制女性参政的社会环境因素。
1.完善法规政策,提供女性参政刚性保障。近年来,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成员比例及其增长情况充分显示了法律法规等政策在促进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的刚性作用。今后,应进一步发挥法律法规政策的保障作用:第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如参照《选举办法》,对村党支部中女性成员进行最低保障性要求,或根据农村女性党员所占比例适当设置党支部女性成员职数。第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女村主任专职专选”也在一些地区取得成效,建议将“女村主任专职专选”的成功经验做法,纳入公共政策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广。针对农村女性参政人才匮乏,建议各地完善激励机制,补充农村参政女性后备力量。第三,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的监控。成立法律法规政策评估机构,通过实践检验法律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对不符合实际的有关内容进行及时修正;同时建立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执行实况,加强监督指导,保障执行畅通。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当前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依然面临着来自家庭、社会甚至女性自身多个层面的性别歧视,阻碍女性平等参政步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需要进一步强化。第一,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广泛学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良好格局,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风尚。第二,在宣传教育的渠道和内容上有所突破。有效拓宽宣传渠道,在传统媒介基础上,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成线下线上立体宣传,并切实丰富宣传内容,加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秀参政女性典型宣传,加大有碍女性参政典型事例、违法违纪行为的披露和打击宣传,弘扬正能量、打击负能量。
3.强化监督惩治,促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惩治力度,有助于保障公民选举权利,配齐配强村级组织班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第一,发挥各级党政作用。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指导作用,严把程序关、纪律关,确保候选人资格合法合规,选举程序规范公正。第二,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如建立县市、乡镇、村三级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从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到换届选举结束工作交接的全程监督。同时建立监督平台,多渠道接受选民监督举报,做好村民监督举报保密工作,形成奖励机制,激发选民对换届选举工作监督的积极性。第三,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加大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运用法律武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严惩,追求其相关法律责任,对违纪行为人其他相关人进行通报告诫,加强警示效益。
(二)发挥妇联组织作用
各级妇联组织应该从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强化工作针对性等方面推动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
1.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贯彻各级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团结和凝聚妇女群众力量,改善妇联组织弱势地位,增强影响力,才能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女性参政权益。第一,夯实组织基础,着力做强基层妇联。坚持基层导向,把更多的资源向基层倾斜,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基层一线,努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问题。探索推进兼职妇联干部机制,发动和依靠妇女群众来做妇女工作,把有能力、有热情的优秀女性吸纳到妇女工作队伍中来。第二,创新组织形态,着力拓宽组织覆盖。努力突破行政架构的局限,让妇联组织深入到每一个妇女群体中去,将发育比较成熟、管理比较规范的女性社会组织吸纳为妇联团体会员,同时充分运用网络力量,形成网上网下互联互通的工作新格局。第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我和姐妹拉家常”等活动,解决行政化问题,引导妇联干部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进妇女群众,与各界妇女交朋友,建设一支让党放心、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
2.强化工作针对性,是巩固和提升女性参政实效的重要保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开展工作调研,准确把握村级组织中参政女性现状及需要,强化工作针对性。第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提供政策保障。妇联组织应该在“联”字上下功夫,主动对接、主动融入,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发挥为妇女代言的职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促进有利于女性参政的意见建议纳入公共政策,为推动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提供政策保障。第二,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调动资源,特别是发挥各级妇联官网、官微等媒介作用,开设女性参政宣传专栏,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第三,加强女性参政教育培训,增强竞争力。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整合资源,为农村女性参政创造教育培训条件,如邀请省妇女干部学校专家讲师、农村工作经验丰富领导干部、表现优秀的女村主干为农村参政女性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农村村务工作等内容的教育培训。第四,增强女性人才库权威度,提供人才支持。在现行体制下,需要上级妇联牵头,争取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支持,自上而下推进女性人才库建设工作,统一标准,统筹摸底建档,才能增强人才库的权威度,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真正发挥人才支持作用。第五,加强换届选举后续扶持。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工作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各级妇联在工作中要避免“头重脚轻”的问题,给予村级组织中的参政女性持续关注和关心,同等条件下,项目资金、荣誉表彰等资源优先向女村主干村、村级组织女性参政人员倾斜。
(三)促进女性自身发展
俗语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离不开女性自身发展,应当从以下三方面促进自身发展,进而改善其在村级组织中参政的不利现状:
1.树立正确的参政信念。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大体上遵循多数票规则,如何更多的获得选民支持,拿到更多的赞成票成为决定当选与否的决定性因素。这就要求参选女性必树立正确的政治信念,集中表现为须弄清三个问题,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参政女性要树立群众意识,坚持群众立场,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在工作中准确自我定位,避免“小我”意识,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的初衷在于保障女性群体权益。当选女性不仅仅只是一个单一个体或家庭、宗族的代表,更应该是广大女性和群众的代言人,只有坚持群众立场,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和信赖,参政道路才能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2.培养充分的参政自信。村级组织中女性参政普遍存在缺乏自信的问题,如何增强女性参政自信?广大农村女性首先要正确认识参政权利,妇女平等享有参政权利,受法律法规保护。在实践中,我们呼吁广大女性正确行使选举权,真实表达投票意愿,与此同时,积极参选,平等竞选,进入村两委班子,在参与村级组织和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奉献力量,展现才能。其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针对实际情况为自己的优点做加法,缺点做减法,如通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在职教育、自学等方式多渠道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积极发挥女性在工作中沟通能力强、有亲和力的相对优势,针对优柔寡断、缺乏大局意识等不足加强决策能力、领导能力等的历练和改进。
3.争取广泛的参政支持。与男性相比,女性在参政过程中面临的阻力更大,阻力来自于家庭、社会甚至女性自身,如何争取广泛的参政支持值得思考。首先女性自身要树立正确的参政信念和充分的参政自信,给自己足够的参政动力,展现良好的竞选风貌才有可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其次“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定位,更需要女性合理处理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女性参政重家庭轻事业是万万要不得的,因事业失家庭也是不可取的,这就需要女性摆正自己在家庭和事业中的角色,统筹兼顾。与此同时,女性要摆在“权利观”,村级组织参政从本质上说岗位没有贵贱之分,理性看待“地位相对边缘化”,绝大多数女村主干的当选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其曾担任妇代会主任、计生管理员的经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广大女村两委要珍惜机会,充分利用妇代会主任、计生管理员岗位工作“婆婆妈妈”接地气的特点,做好每一件小事,打好群众基础,也可能取得“善做小事积大成”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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