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法定节假日期间贵新隧道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01.06.2017  10:32

榕公综〔2017〕203号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6时至22时,对贵新隧道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请管制车辆提前安排好通行线路,并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