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各县(市、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9.09.2017  23:33

截止2017年8月,全省城乡特困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15166元/年、13428元/年,比去年同期提高7438元、5447元,特别是半护理和全护理对象救助供养标准普遍大幅提高,52个县(市、区)特困供养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截至7月底,全省共有特困人员7.3万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3.8亿元。

华安县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城市低保工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民政厅
2017年8月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截至7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6540元/年,比去年同期提高480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4614元/年,比去年同期提高857元。宁德市从8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从3050元提高到4000元,提标幅度达到950元。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都已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扶贫标准3550元/年,其中22个县(市、区)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截至7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7.民政厅
晋江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为更好地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