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清单”昨公布 前九月为企业减负近20亿

24.10.2014  13:24

    新华网福州10月23日电(记者 王成)22日,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由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已于近日下发。

    《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编制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由国家和福建省出台的涉及全省企业直接负担的共1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由国家制定的为113项,由福建省制定的为13项。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编制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由国家和福建省出台的1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48项、减免的67项、降低标准的27项、其他优惠政策5项。

    “两清单”对收费项目、收费部门、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及执行期限等,均作了明确的说明。

    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表示,公布两个“清单”是福建省推进阳光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收费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未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群众等交费者有权拒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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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优惠政策“两清单”公布发布会上获悉,通过减免、降低、取消等收费项目,今年1—9月,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减负4.23多亿元;全省经营服务性服务清理减负14.82亿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减负两项合计达19.05亿元。省物价局表示,全省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收费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交费者有权拒缴;对未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的,将予以问责追究。(东南网记者 陈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