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事故调查组披露事故初步原因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04.08.2014  15:38

中新网昆山8月4日电 (朱晓颖 田雯 黄莹)8月4日,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的昆山爆炸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杨栋梁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披露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初步掌握的情况。

杨栋梁指出,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车间内所有电气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杨栋梁明确指出,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由于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杨栋梁强调,事故调查组要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严厉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媒体的舆论监督。以严肃的态度彻查原因严厉追则,让肇事企业和负责人付出更大代价。

据悉,8月2日,江苏省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