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局新作为 推动“十三五”起好步

14.01.2016  11:24
  13日下午,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

  代表们对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认真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积极贡献。

  宁德代表团认为,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很多,服务大局,服务代表,服务群众,立法成果丰硕,重点加强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提升立法效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接地气,聚民智,完善立法专家库,借智借力提升地方立法能力,成效显著。

  南平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风朴实,内容详实,对去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今年的工作部署,站位高,思路清,举措实,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很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是一份提振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

  三明代表团、龙岩代表团认为,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和好做法,首次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领衔督办重点建议,首次开展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监督方式突出创新,增强联动监督的效应,探索建立持续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实效。

  周秀光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立法,依法推进生态省建设。从立法的层面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温晓红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特别是户籍制度、农村集体土地制度、金融体制等改革,推进立法精细化,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

  代表们还建议,今年开始我省各设区的市将依照立法法的赋权开展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提高各设区的市立法质量和水平。此外,代表们还对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停车场、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出建议。

  代表们还审议了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赵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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