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常态新理念 着力履好职增实效

14.01.2016  17:10

三明代表团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

  本报福州专电 昨日下午,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三明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袁启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增添,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庄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宜安、罗萤、翁若同,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鑫,市委书记邓本元,市长杜源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铮,副市长林守钦,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市政协副主席许清华,三明学院院长刘健参加了审议。

  审议中,代表们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大家认为,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了积极贡献。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报告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站位高、方向明,既反映了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成绩,又明确了今年工作目标,是一份着力创新、积极进取、求真务实的好报告。

  今年是我省“十二五”规划胜利收官、“十三五”规划启动实施之年。代表们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通过立法和监督,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突出抓好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和落实,推动福建生态建设,凸显生态优势;进一步突出围绕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社会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安排好年度工作选题;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防止专题询问过于形式化、格式化,增强专题询问的实效;进一步加强立法评估论证,提高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升立法质量,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丰富培训内容,特别是代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