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子”与“尺度”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7.11.2019  03:00

  为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部22日对外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11月22日 新华社)

  教师是否可以体罚学生,在社会上存在较大的歧义,有的人认为要全面禁止体罚,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的人则认为一刀切的全面禁止体罚使得教师在教学、管理上举步维艰,不符合教育教学的实际要求。《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将成为教师把握教育惩戒“尺度”的一把尺子,教师应把握惩戒的尺度、温度和限度,让教育惩戒这把尺子助力孩子更好的成长。

  教师应把握惩戒的尺度,履行教育学生、管理学生的职责。近年来,由于管教学生受“惩罚”事件不断发生,许多教师变得“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事实证明,教师一旦扔掉戒尺,对学生来说,弊大于利。因此,学生违规违纪,必须要管,屡教不改,就得惩戒,但是要注意尺度,切忌因一时冲动导致惩戒“过度”,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无疑是将教育的戒尺重新赋予老师,教师要拿好这把戒尺,把握尺度,履行教育学生、管理学生的职责。

  教师应让惩戒教育带有温度,做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惩戒作为诸多教育手段中的一种,要想达到教育的目的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爱。真正有效的惩戒教育不仅要有严格的“尺度”,更应有适宜的“温度”。粗暴的惩戒教育除了给学生带来肉体上的疼痛或者心灵上的创伤,还极有可能在学生的心理播撒仇恨的种子,这与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在惩戒教育后要做好沟通、关心工作,让学生明白惩戒教育的原因与目的,实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做好学生成长道路的引路人。

  教师应设定惩戒教育的限度,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相对于其他教育手段,惩戒教育可以说是一种“非常规”手段,其使用定会有所限制。从对象来说,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能够接受惩戒教育,要根据学生的心理、年龄特点、性格等来选择适合的教育手段;从内容上来说,并不是每一件事都要用到惩戒教育。

  教育不能“一味发糖”,也不能只有“言辞厉色”,《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就是在指引教育走中间路,把“合理的惩戒权”还给教师,保证教师“戒尺拿的稳,腰杆挺得直”,增强师生、家校之间的信任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马尾区委文明办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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