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推进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24.10.2017  15:58

一是承接委托审批事项。积极承接省司法厅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重新修订办事指南、办理规程以及审查工作细则,完成审批系统流程再造。今年来共受理办结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事项业务201件。

二是推进“放管服”工作。提升“全流程网上审批”事项比例,开通54项5星级全流程网上审批事项,占我局全部事项比例的96.4%。精简申报材料,将336项申报材料精简为212项,精简比例达36.9%。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工作,新增电子证照140本,电子批文132份。

三是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行承诺备案制,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不易开具的材料,改为由申请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取消“人事档案寄存证明”等无谓证明,避免出现“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将原来要求申请人提供律师执业证考核表等材料,改为由审批窗口以信息共享方式直接从市律师协会获取。

四是加强审批标准化管理。将承接、分办的12项自贸区许可事项逐一编订“标准化办理规程”,并参照省司法厅审批服务事项审查细则,制定“市司法局承办自贸区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标准”,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

福州市司法局认真开展“放管服”工作
     一是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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