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认真开展“放管服”工作

09.11.2017  09:26

        一是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梳理工作。 根据市审改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工作要求,参照省司法厅纵向清单,梳理行政许可事项6项、其他行政权力47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项,并按统一标准编制办事指南。

      二是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 按照市审改办的部署,将行政权力与其他权责事项进行融合,共编制权责事项19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96项、其他行政权力47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38项。

      三是完成省司法厅下放和取消事项的承接落实。 2017年5月,省司法厅下放21项审批事项至设区市司法局并取消审批事项1项,我局按规定做好事项承接落实,做好对外公示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落实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采取“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认真开展有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截至目前,共抽查律师事务所30家、公证处8家、司法鉴定机构10家,抽查情况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我市完成第六轮简政放权
累计取消事项318项下放事项256项   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