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让百姓共享法治成果
昨日,晋安区纪检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记者 廖云岚 摄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近年来,我市始终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引领,深入持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法律规范更完备,法治实施更高效,法治监督更严密,法治保障更有力,让榕城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成果。
科学立法
法律规范更完备
我市找准切入点,加强地方立法,特别是着力加强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
为提高立法质量,我市每部地方性法规草案,都会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立法协商等形式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探索实行委托起草、立法评估、委托论证等措施,提高科学立法水平,为“立良法”构建体系化保障。
“目前,福州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有67部,其中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3个方面的法规有49部,约占全部的73%。”市人大法工委工作人员说,“我市每年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征集,以及每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都会依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依法行政
法治实施更高效
我市找准关键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制度,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制定《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推进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市现有67家市直单位聘请127名兼职法律顾问,各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也已全部聘请兼职法律顾问,确保了决策制度更科学、程序更正当、过程更公开、责任更明确。
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轨道上,我市在加强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执法的同时,找准简政放权这一“突破口”,突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上来。
公正司法
法治监督更严密
我市坚持司法为民,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去年7月,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驻福清监狱检察室的检察人员在对监区进行巡察时受理服刑人员林某申诉。他反映监狱对其提请减刑8个月,但法院在没有任何从严理由的情况下对其裁定减刑5个月。
驻监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林某符合减刑提请条件,减刑考核期内获得5次表扬,且不属于减刑应当从严对象,监狱为其提请减刑8个月符合法律规定。驻监检察官经过一番沟通协调,收到原审法官接受口头纠正的回复,作出新的减刑裁定,对林某裁定减刑8个月,林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据统计,福州市检察院近年来持续改进诉讼监督,完善对冤错案件的防范和纠正机制,5年来先后督促侦查机关撤案537件,决定不起诉808人。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和犯罪嫌疑人辩解,严格审查技术性证据和鉴定意见,及时排除案件中的非法证据累计达166件。
全民守法
法治保障更有力
我市找准落脚点,坚持普法到一线、创建到一线、服务到一线,全民学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
近年来,我市在市中院、五城区及福清市7家法院以及全市两级9家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站(点),打造法律援助刑事速裁“福州模式”。针对青少年、社区居民和农村留守村民三类普法难点对象,全面实施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让群众每周接受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